小区消防设施瘫痪,业委会维权“三步走”

住在民资 2025-04-04 04:40:30

在居民生活的小区中,消防设施是守护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一旦小区消防设施瘫痪,火灾发生时将无法及时扑救,后果不堪设想。此时,业委会需迅速行动,积极维权。全国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教大家该如何行动。

业委会应立刻联系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如实说明小区消防设施瘫痪的情况,申请专业检查。依据《消防法》,消防部门有监督检查辖区内消防设施的职责。检查可查明瘫痪原因,若因物业公司后期服务不到位,未按约定定期巡检、维护消防设施致其损坏,业委会可采取措施。按照《消防法》第十八条,住宅区的物业有维护管理共用消防设施的责任。业委会先向物业发送书面通知,依据合同指出其失职,要求限期整改、维修。若物业拒绝,业委会收集设施损坏照片、维护记录缺失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承担维修费用并整改,还可要求消防部门对物业处以5000元至5万元罚款。

若检查发现是开发商交房时消防设施未按标准安装或存在质量问题,业委会同样要积极应对。整理好交房时消防设施验收资料、当前设施损坏说明等证据,以正式函件与开发商沟通,依据购房合同及建筑规范,要求其重新更换消防设施。若开发商推卸责任,业委会联合业主通过法律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整改义务,承担更换费用。

若维修需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紧急情况下,根据多地规定,业委会可按紧急使用程序申请,简化流程,快速启用资金维修,保障小区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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