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检索十万份判例。
当场指出律师证据漏洞。
三秒生成判决书,附带法律条款二维码。
WTF!这是什么效率和准确度!看到发生在南京某法院一则新闻,笔者觉得手里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瞬间不“香”了。而新闻评论区的法学生们如同被《三体》小说中的杨冬附体,眼神空洞地不停呢喃:法学不存在了……
近年来,随着AI技术的飞速发展,AI法官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从爱沙尼亚、加拿大到中国,越来越多的法院开始尝试引入AI法官来处理案件,这一趋势无疑对传统的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然而,AI法官的崛起是否真的意味着法学本科生的职业末日呢?
在中国当前的司法实践中,AI法官主要应用在案件分析、法律检索、文书生成等方面。通过大数据和机器学习技术,AI法官能够迅速检索并分析大量判例,为法官提供案件处理建议。
同时,AI法官还能在庭审过程中实时记录、分析证据,辅助法官做出判决。在一些地区,AI法官甚至已经能够自动生成初步的判决书。
比如在海门法院的一起网络侮辱案中,AI法官不仅参与了案件的审理过程,还通过智能审判辅助系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判断。该系统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确保了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又比如温州新桥法庭实施了“三审合一”AI智审系统,由“AI全科法官”负责审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该系统通过智能审查、量刑预测、庭审提纲与裁判文书的自动生成等功能,显著提高了审判效率。
除此之外,还有前面提到的南京某院AI法官,建德法院AI法官助理“小智”等各种样式的辅助审判的AI系统。
AI法官的广泛应用无疑对真人法官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一方面,AI法官的高效、准确和客观性提高了司法效率,减轻了法官的工作负担。
另一方面,AI法官的崛起也引发了人们对真人法官角色的重新思考。一些人担心,随着AI技术的不断发展,真人法官可能会被完全取代,从而导致法学专业就业前景的萎缩。
AI法官的优势在于其高效、准确和客观性。它能够迅速处理大量案件,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司法公正性。然而,AI法官也存在明显的局限性。
首先,它缺乏情感理解能力,无法充分考虑案件背后的复杂人性因素。其次,在处理涉及情感和道德的案件时,AI法官可能会显得过于刻板和机械。此外,AI法官的决策过程虽然客观,但也可能因为算法的不完善或数据的偏差而导致误判。
尽管AI法官在司法领域展现出了巨大的潜力,但完全取代真人法官仍然是一个遥远的梦想。
司法实践不是对照法条照本宣科,不是机械死板地应用法律。在中国办案,向来讲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讲究天理、国法、人情的融会贯通,在可见的将来,无论多先进的AI最多懂啥是国法,啥叫法律效果。
另外,真人法官在司法过程中扮演着多重角色,包括调解者、教育者和社会治理者等。这些角色是AI法官所无法替代的。
笔者认为,最有可能的局面是AI法官辅助真人法官进行司法审判。一旦两者进行优势互补就会产生1+1>2的化学反应,以往那些案多人少、效率低下、徇私枉法等老大难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所以,在面对AI带来的职业挤压时,人性和情感才是所有法律职业者面对AI竞争时的最佳武器。若有一天,AI也有感情人性,也知人情世故,那所用人的工作都将被AI取代,到那时,大家就和笔者一起愉快地躺平吧。
最后,问大家一个问题:若你打官司,你希望面对AI法官还是真人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