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记平安背后的英雄,1994年白山市特大系列流氓杀人抢劫案侦破记

星空巨影 2025-04-12 14:10:41

八道江分局刑警大队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启动调查,成立了专案组负责1.28案件。他们依据受害者描述的嫌疑人外貌特征展开调查,然而在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八道江区新建街又在2月12日和2月19日连续发生两起性质相同的案件,均为蒙面持刀歹徒入室抢劫。

经过实地调查、案件研究和与受害者及目击者的访谈,专案组总结出这三起案件存在五个相似之处。

独居女性成为主要目标,她们不仅遭遇财物损失,还面临性侵害。

犯罪过程中,施暴者首先用手部力量使受害者失去意识,接着进行性侵犯,最后再实施财物掠夺。

这些案件都发生在清晨六点到七点之间。

这三起案件都集中在八道区新建街4委的范围内,地点相距很近,有的甚至就在隔壁。

据受害者回忆,嫌疑人是一名年轻男性,大约25到30岁,身高介于1米7到1米75之间,说话带有当地口音。他作案时戴了面具,可能是担心被认出来。

专案组将调查区域锁定在八道江区,特别是新建街的4委和5委。调查对象主要是有抢劫或流氓前科、出狱后无正当工作、无稳定收入、近期家庭经济状况异常的两劳释放人员。重点排查居住在新4委和新5委的单身或暂住人员,以及在这两个委内有亲友或单位宿舍的外来或寄住人员,尤其是那些有婚史的人将受到更严格的审查。

调查启动后,办案人员很快发现,新4委和新5委区域在1月5日和2月10日还发生了两起性质相似的入室抢劫案件。这些案件的作案手法、时间选择以及嫌疑人的衣着、体型特征都与之前的三起案件高度一致。但由于受害者担心名誉受到影响,选择了忍气吞声,没有向警方报案,导致这些案件未能及时纳入警方视线。

目前,警方调查组已锁定五起性质相似的暴力抢劫案件,决定将其合并侦查。这些案件在作案手法和犯罪特征上存在高度关联性,符合并案侦查的条件。通过案件整合,调查组将集中力量展开深入追查,以期提高破案效率。

3月20日,调查小组锁定了一名主要嫌疑人——徐克明,他住在新5委,没有正式工作,但家里却摆着大彩电、录音机、摩托车等贵重物品,且无法说明这些东西是怎么来的。当天,警方就把他带到八道江分局进行审讯。

经过审讯,徐克明承认与李波自1993年起在八道江区共同实施了22起入室盗窃、抢劫和强奸案件。然而,在1月5日、1月28日、2月10日、2月12日和2月19日这五起案件中,两人均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据,证明他们与这些案件无关。在将徐克明和李波的案件材料提交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专案组重新启动了调查工作,以寻找新的线索。

调查工作持续到四月底,期间重点检查了自1983年“严打”后,八道江区内因流氓和抢劫罪获释的近千名刑满人员,以及1993年以来该地区离婚且符合调查条件的一百六十人。经过逐一核实,这些人均被排除在嫌疑人之外。为确保不遗漏,专案组决定对新4委和新5委区域再次进行详细排查。出乎意料的是,几乎在同一时间,新的案件开始连续发生。

5月9日,孙某某在家中遭遇袭击,被掐晕后遭受性侵,家中财物也被洗劫一空。随后,5月11日,杨某某在夜归途中被人从背后袭击并性侵。紧接着,5月17日,何某某在上夜班路上同样被从背后袭击并性侵,随身钱包被抢。5月19日,叶某某也遭遇了类似的袭击。到了5月26日,赵某某在夜归途中被袭击,不仅遭受性侵,还被抢劫。这些案件中,除了5月9日的案件是入室作案外,其余案件都是嫌疑人利用早晚时间,骑自行车接近独行女性,进行袭击、性侵和抢劫,显示出作案手法有所变化。

尽管警方全力追查,罪犯依然肆无忌惮。6月9日,王某某在家中遭遇袭击,被掐晕后遭受性侵,家中财物也被洗劫一空。随后,6月12日的王某、6月16日的程某某和6月29日的林某某也相继受害。犯罪手法如出一辙:清晨闯入住宅,掐晕受害者后实施性侵,最后进行抢劫。值得注意的是,犯罪地点已从新建街转移到了红旗街。

一个月后,到了8月,犯罪分子再次行动。8月2日,张某某在家中被掐晕并遭受性侵,家中财物也被洗劫一空。紧接着,8月5日齐某某遭遇不测,8月9日庞某某也未能幸免。

八道江分局抽调专人,对辖区内的金银首饰店铺及个体加工点展开全面排查,重点追查可疑物品和人员。

派出经验丰富的便衣警员进行秘密调查,力争现场抓获嫌疑人。警方挑选了业务能力强的侦查人员,以普通市民身份混入目标区域,密切监视可疑人员的一举一动。通过隐蔽跟踪和暗中观察,他们试图掌握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寻找最佳时机实施抓捕。这种化装侦查的方式既能避免打草惊蛇,又能获取第一手证据,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支持。侦查员们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在发现犯罪行为时立即采取行动,确保人赃俱获。

针对案发现场提取的男性生物样本及其他相关物证,警方已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全面的法医学检验与鉴定工作。

随着11月的到来,一系列新案件接连不断涌现。

从11月7日开始,一系列恶性案件接连发生。当天,常某某在家中遭遇性侵并被杀害,她的贵重首饰也被抢走。紧接着在11月20日,刘某某在家中同样遭到性侵,随身佩戴的首饰也被劫走。随后,在11月26日、27日,张某某和吴某某分别在家中遭遇相同侵害。进入12月,案件仍在持续:2日张某某、20日高某某、23日李某某,直至12月25日史某某,这些女性都在家中遭遇性侵,贵重物品被洗劫一空。

这个案子要是破不了,我就再也不当警察了!

出乎于增春和同事们的意料,面对包围的便衣警察,歹徒不仅没有退缩,反而凶猛地冲上前去,试图抢夺于增春的64式手枪,企图顽抗到底。尽管于增春奋力与歹徒搏斗,但由于体型瘦小,面对高大强壮的歹徒,他在力量上完全处于下风,很快就被歹徒几拳击倒,手枪也被夺走。为了保护战友不受伤害,于增春毫不犹豫地再次冲向歹徒,用自己的身体为战友挡住危险。歹徒用抢来的手枪对准于增春的胸腹连开两枪,于增春身中两弹,倒在血泊中,英勇牺牲,年仅23岁。

歹徒在击倒于增春后,发现其他侦查员迅速逼近,便向冲在最前面的贾广军开枪并试图逃跑。贾广军虽中弹,仍坚持追击,迅速扑向歹徒并将其制服。其他侦查员随即赶到,合力将歹徒压制,最终成功将其抓获。

张宗宏,26岁,来自临江市临江铜矿,没有固定工作。经过九个小时的连续审讯,他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1993年12月,张宗宏因在临江犯下故意伤害罪后潜逃,躲到了白山市八道江区的岳父家。然而,他并未收敛,从1994年1月到12月,在八道江区多次入室对独居女性实施抢劫和杀人,同时进行盗窃,共作案43起,抢走价值超过2.4万元的金银首饰、现金等贵重物品,并导致一人死亡。此外,1994年3月,他流窜到河北省丰宁县,实施了8起抢劫案;同年4月,他又前往吉林省通化市,作案5起,再次导致一人死亡。

警方在张宗宏家中查获了大量赃物,经受害人指认,这些物品正是此前被抢走的财物。根据张宗宏的供述、现场调查情况以及物证鉴定报告,警方认定张宗宏就是1994年1月至12月期间,在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实施多起入室抢劫、强奸、杀人及盗窃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1994年,白山市发生的一系列重大流氓杀人抢劫案件终于告破。张宗宏因犯下抢劫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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