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综法罚决字〔2024〕第010082号:2024年09月03日查,当事人青岛韦有总劳务有限公司在傍海中路17号青啤麦芽厂二期项目工地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韦有总劳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该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湖岛街道,建设单位为青岛市北城发筑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占地面积17.81亩,新征建设用地17.81亩,规划建筑面积47529.15平方米;该项目位于傍海中路以西,规划 11 号路以南,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47529.15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4404.15平方米(住宅约 33153.03平方米,高度大于50米;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约 1000 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约251.1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3125平方米(地下车库),施工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严查彻查[哭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