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协议》是王群、何剑波、阳卫国,三位市长、中院副院长、太子奶破产庭长、破产法人亲自参与签的,已落马的11位官员利用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为了躲避法律与舆论的追究,主动与李途纯签下的。
12年了,为何一条都不执行?株洲市政府法院、破产庭公信力何在?你们躲过舆论风波又欺骗加诱惑李途纯,让李途纯放弃国家赔偿、放弃100%太子奶股权,放弃对株洲市政府官员弄垮太子奶的赔偿,用心何其险恶?尽管如此,《备忘录》中关于李途纯个人财产、个人法律问题从未签字放弃!为何从不予解决?为何几十亿优质资产你们大批官员亲友私分完毕,债务仍由李途纯个人承担?再黑恶的势力,也有讲道理的时候吧?为何株洲面对全国人民从不讲公理?第一,《赔偿协议》是王群按省委市委领导指定五人小组两位市长、中院院长、太子奶破产庭长、破产法人主动找李途纯签的,为何坚决不履行?第二,《赔偿协议》是王群与太子奶关联11名落马官员强行接管太子奶失败,强行抓19人造成特大冤假错案、强行破产太子奶失败后签订的。为何三任株洲市市长执政15年集体都不认账呢?第三、《赔偿协议》既有市政府会议纪要的行政命令,又有株洲中法院裁定法律效力,更有破产管理人对李途纯债务集体再次确认,为何不履行?是已经私分抢完毕?还是另有更大的隐情?面对14亿人已公开知晓的秘密,株洲市官员是否准备永远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