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我国军队内部的上下级单位间存在至少两级以上的层级差,如空军基地相较于航空兵旅属两层上级,省军区与军分区之间也相隔两级,陆军集团军则比旅高出三级等级。然而,在战区级别的大型单位中,存在一些上级与下级单位仅相差一级的情况。
比如,处于正战区级别的“海军”直接管辖三个副战区级别的“战区海军”,即三大舰队;同样,正战区级别的“战略支援部队”下设副战区级别的“航天系统部”。
而在副战区级别的“战区陆军”麾下,则有2至3个正军级的“陆军集团军”;副战区级别的“国防动员部”亦直接管辖正军级的“省军区”。
尽管军级及以下单位上下级仅相差一级的情况较为罕见,但武警海警总队是一个显著的例外。作为一个正军级编制单位,它却直接下辖了三个副军级单位。
让我们聚焦武警海警总队这一特殊编制。该总队源自原国家海洋局指导下的“海警队伍”,于2018年7月1日划归武警部队,正式更名为“海警部队”,成为武警部队的三大警种之一,实现了由行政向军事体制的身份转换。海警部队肩负着我国领海范围内“海上治安维护、海上行政执法、海上犯罪侦查”等重任,对于捍卫我国主权、确保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武警海警部队构建了一套以总队为核心的组织架构,下设17个海警支队,根据任务性质和地域特点分为两类:
一类是直属支队,按任务区域划分,共设有6个支队,编号自“海警总队第一支队”至“第六支队”,均为正师级单位,其支队长和副支队长均授予武警大校军衔。
另一类是省级支队,遵循行政区划原则设置,共11个支队,对应分布在我国11个沿海省份,包括“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支队,这些省级支队级别稍低,定为副师级单位,支队长由武警大校担任,副支队长则是正团职的武警上校。
此外,沿海地级市设立了副团级的海警大队,县级行政区划内设有副营级的海警工作站。
特别指出,直属支队与省级支队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两者区别主要在于各自承担的任务责任和管辖区域的不同。
为进一步提升响应速度、优化指挥调度,武警海警总队参照海军模式,在我国三大海域分别设立了高级别的指挥部:北海海区指挥部、东海海区指挥部以及南海海区指挥部。这三大指挥部分别驻扎在山东、上海和广东,对各自海域内的海警支队实施集中统一指挥和管理:
北海海区指挥部坐镇山东,统领“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支队以及直属的第六支队;
东海海区指挥部设立在上海,管辖“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支队以及直属的第一、第二支队;
南海海区指挥部立足广东,指挥“广东、广西、海南”支队以及直属的第三、第四和第五支队。
值得关注的是,这三个海区指挥部同武警海警总队之间的层级差距仅为一级,它们都属于副军级单位,其司令员和政委均授予武警少将军衔。
总而言之,武警海警总队的组织体系内含3个副军级单位、6个正师级单位以及11个副师级单位,展现出高度集约高效的组织配置。
毋庸置疑,要成为一个海洋强国,积极拓展并维护海洋战略利益,一个强大而有力的海警部队至关重要,而这正是武警海警总队独特且高规格建制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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