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女士的小女儿11岁,经过此次变故,失去双亲,需要有人来做她的监护人。那么究竟谁来做她的监护人合适呢?
目前已经有两个人发声要做来女士小女儿的监护人。
第一个是来女士的前夫。
此人和来女士的小女儿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想做监护人,根本没有资格。而且此人竟然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揭露来女士出轨等事情,导致在全网造成谴责来女士该死的网民不计其数。此人这样做,要么就是猪脑子被人利用,要么就是落井下石。无论是什么原因,这个人都没资格做小女儿的监护人。别说我不放心,我看很多人都不放心。他口口声声对记者说,他对小女儿的妈妈、自己的前妻还是有感情的,为什么还要把她妈妈的诸多不是曝光,导致网络暴力,这样不仅伤害了这个小女儿,还伤害了自己和来女士生的大女儿。
把小女儿交给他抚养,我坚决反对!
这个人不地道,没脑筋,法律上也根本没资格,就他那个人品和智商,不适合做小女儿的监护人。来女士的前夫想做小女儿的监护人,其动机是不是纯的,还要打个问号?
第二个人发声要做小女儿的监护人,他就是凶手许国利的弟弟。
这个人从法律上来说,有资格做小女儿的监护人。但是,我认为还是不妥当。
因为许国利是为了财产杀妻的,小女儿的父亲如此残忍,小女儿对叔叔心里估计也有恐惧感。小女儿的叔叔是不是觊觎小女儿的财产,还得打个问号!
第三个就是小女儿的姐姐。姐姐已经成年, 并且已经成家,有资格做妹妹的监护人。
第四个,就是小女儿的姨妈、姑妈、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之类,他们都有资格做监护人。
现在的问题是,必须先对来女士的遗产进行分割(当然后续还包括许国利的财产),把属于小女儿的财物交由政府机关代其保管、使用。
究竟由谁来做小女儿的监护人,这个事情还是小女儿说了算!小女儿想选择谁做监护人,就由谁来做。我看这个办法才是最人性化的!否则把小女儿交给一个她反感的人生活,对于孩子是非常残酷的!
我不希望此女孩落到一个不好的人家生活,她现在太需要一个善良的亲人做监护人了!
来女士的前夫只是说了实话,有什么错?难道人不可以实话实说吗?
来女士所有不动产都是因前夫关系所得!来女是嫁到前夫家后落户前夫家,才有了后来拆迁房。前夫善良本分,家资雄厚,是个值得托付的人。
允许来女士做,不允许前夫说?惨案的发生,总是有前因后果的,我觉得前夫只是说出一部分因而已。况且,前夫没说要收养,只是建议大女儿不要收养,如果实在要收养,他愿意帮忙。
尽量让姐姐带大,毕竟一母所生
来女士前夫戴绿帽都没动她一根手指,之前来女士随便把钱借出去,还是初恋情人,换别的男人早就打她了,她前夫没用,来女士只管胡来,或许他前夫早就看出姓许的是个狠人,不然第一个死的估计是他
这小编带节奏,居然有人信,小编估计看了一两篇文章连内容都没看就来“正义的发声”了,来女士前夫只是说他会让他女儿(来女士的大女儿,小女儿的姐姐)谨慎考虑监护权问题,并不是带节奏的来女士前夫考虑监护权问题
所有人中对死者还有感情的一个是小女儿一个是大女儿,其他的都是瞎扯
本人觉得来女士的前夫是最合适的
人家前夫哥绝对比来混的好,看不上她那点东西,人家只是考虑女儿的事。
还是由政府做监护人做合适,财产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分配,各人认为7位数的存款不一定有
说白了这女的没有财产,男方家是不会提出来养这小女孩的,小女孩的亲爹为了要女的婚前财产,把人都杀了,可想而知男方家里经济能力有多惨,这时男方家里还有脸提要求吗?
只能说来女士识人不清!飞蛾扑火。当年死活离婚嫁许某某就已经注定凶途!害了自己害了女儿!
送福利院最合适,送福利院最合适,
小女孩自己选择吧,社会,监督
人家都不稀罕
不用问,孩子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不在有孩子叔叔姑姑,然后姐姐。
许国利因为自己的儿子,杀死了自己女儿的母亲,不要把来女士的小女儿再送到许国利的儿子相关的人吧,远离他们安全些
政府
来女士的大女儿
我不同意你的说法,前夫是个很好的人,只是说了事实而已,这个来女士是可怜,但是她自找的,前夫老实可以威胁,这个你威胁不了。
咸吃萝卜淡操心
来女士的前夫看见的是11岁小女孩的钱100万,与三套房子。。。。。前夫与这个11岁的小女孩无任何血缘关系
还是小女孩的姐姐来养,一母所生,照顾贴心一点,老年人带小孩也不理想
送福利院合适!跟谁在一起呢
肯定是叔叔监护人
好像做她监护人就能发母财一样,但凡想监护她的,就是想吃人家的。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孩子离开这是非之地,换姓改名
最讨厌婚内出轨了男女,
送去福利院吧…
1/先法律继承后 2/再选出小女儿的监护人代管其个人财务到18岁成年……[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