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5日晚,中国足协公布了新赛季第二期评议。在三起有争议的判罚中,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认定有两起为错判。
在判例一中,比赛第89分钟,北京国安张玉宁在对方罚球区内与上海申花的艾迪争抢球后倒地。当时裁判员麦麦提江没有判罚犯规,VAR视频助理裁判也没有介入。
对于此判例,中国足协裁判委员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艾迪以争抢球为目的,并且率先触球解围,动作合理,由于触球点在空中,触球后因惯性与张玉宁腿部发生接触,属于不可避免的意外接触,接触后立即收腿避免造成伤害。因此艾迪不构成犯规,裁判员麦麦提江决定正确,VAR视频助理裁判没有介入正确。
对于中国足协的这一认定,恐怕大多数北京国安球迷都不服气。虽然上海申花球员艾迪的确是先碰到了球,但他也踢倒了张玉宁。在国际足联以前的规则当中,这一类动作确实不会被吹罚犯规,因为防守球员是先接触到了皮球。但是如今国际足联已经在这方面的规则做出了修改,那就是:是否先碰到皮球并不能够成为是否判定犯规的唯一标准,即使先碰到了皮球,随后对于对方进攻球员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也应该判罚犯规。如果经常看英超联赛的球迷应该就知道,前阿森纳球员扎卡就经常因为艾迪这样的动作被判罚犯规,甚至是被判罚点球。
让北京国安球迷感到不满的还有在方昊快速反击超车时被申花防守球员放倒,主裁判麦麦提江没给黄牌。但这一漏判战术犯规黄牌却并没有出现在中国足协此次的裁判评议当中,这就不可避免地会让人们认为中国足协的这一裁判评议是在避重就轻。
当然,站在中国足协的角度出发,如果裁判评议全部都是裁判的漏判和错判,那么在面子上肯定挂不住,因为在这一起公开的裁判评议当中的三个案例,是有两个被中国足协公开认定为判罚错误。
其他两起判罚错误的判例全部发生在成都蓉城与天津津门虎的比赛中。上半场结束前,成都蓉城队周定洋在争抢球时疑似踩踏对方球员,被主裁判甘树然向其出示红牌罚令出场。对于此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周定洋以争抢球为目的,且有触球机会,因动作晚到而踩踏到对方队员,难以预见和躲避,有屈膝避免造成进一步伤害的动作,该犯规未达到使用过分力量或野蛮方式的程度,不构成严重犯规,不应出示红牌。应以鲁莽犯规为由,向周定洋出示黄牌。
同样还是这场比赛,第84分钟,天津津门虎队杨帆在争抢球时疑似踩踏对方球员,裁判员判罚杨帆犯规,未出示红黄牌,VAR未介入。对于此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双方队员跑动过程中都有争抢球的机会,杨帆在向球跑动争抢过程中无犯规动作,裁判判其犯规的决定错误。
对于周定洋的犯规被判罚红牌,成都蓉城球迷肯定感到非常冤枉,并且就算中国足协此次公开认定这一判罚属于误判,但是周定洋的红牌不可撤销,他被禁赛的处罚也不可更改。唯一能让成都蓉城球迷感到稍稍平息怒火的是,根据以往中国足协的处理方法,被认定出现误判的裁判甘树然将会受到中国足协的内部处罚。
视频裁判的工作就是纠错,如果经过视频回放还是出现错误判罚证明视频裁判业务能力不合格
不巧看了那场球,裁判恨不得穿上海申花的衣服上场了。
反正成都已经输了
问题的关键是判罚尺度的一致!同一场球,同一个裁判,为什么判罚尺度差距那么大呢?是业务水平问题还是其他原因?
即使不吹点球,出牌有问题吗?
以后但凡是客队赴赛都自带裁判,这样整场比赛的判罚都一致了[笑着哭]
评议组是哪些人?他们意见都不统一啊
裁判不好当,规则只有一个,但每个裁判对规则的理解是不一样的,裁委会要尽量统一裁判对规则的理解。
同一场比赛,同一裁判对两队判罚标准差距如此之大。不可想象,现实就是这样,而且足协纵容(撑腰双重标准判罚)。中国足球环境难道就这样黑暗下去吗?
动作晚?那收脚不可以吗?动作做晚了不收脚冲着哈达斯的脚就去了,不是红牌是什么?就冲着足协的这个样子,中国足球的天还是亮不了。
这有什么好炸的
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吧,铲球贴着草皮铲 先触到球 没问题,但是 抬腿和收腿 是判定是否犯规的依据;你可以说 抬腿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被 被铲人下一个动作伤害,这句话就有问题了,规则本身就是保护进攻方的;有时看到 禁区里 防守队员拉扯 持球进攻队员 衣角 让其下一动作 暂缓,都有可能带来 点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