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祥分封在正蓝旗,那么他与旗主豫亲王的地位孰高孰低?

夏夜流萤迟归 2025-04-11 10:00:23

【皇子分封下五旗的基本概况】

清太祖努尔哈赤肇建八旗制度之际,亲掌两黄旗,而其余六旗则由其嫡出皇子分别统辖,此即八旗旗主之由来。彼时,八旗制度初立,尚处第一代传承阶段,基于当时局势,其余六旗数量足以满足皇子的领属分配需求。

在关外时期,旗主握有重权,其所辖之旗展现出相当程度的自主性。旗内的军事、经济以及人口资源,皆带有鲜明的私属性质。这种状况使得旗主与皇帝之间滋生出不可忽视的政治分歧。皇太极在位时,针对各旗旗主王爷实施了一系列防范与抑制举措。然而,八旗共议国政这一基础格局,却始终未能因皇太极的行动而发生根本性改变。

至顺治朝,局势发生转变。顺治五年、六年、七年及十二年期间,正蓝旗旗主豪格、正红旗旗主代善、镶白旗旗主多铎、正白旗旗主多尔衮与镶蓝旗旗主济尔哈朗先后离世。随着这些关键人物的逝去,在八分制度体系下的八旗旗主,事实上已宣告消失。

需加以留意的是,文章起始部分,读者点明正蓝旗旗主为豫亲王;与之相对,御史在其文中主张正蓝旗旗主乃肃亲王豪格。实际上,此两种观点皆具备合理性,差异仅源于其各自所对应的历史时期有所不同。

顺治五年三月,多尔衮蓄意构陷,以诸多罪名致使正蓝旗旗主肃亲王豪格身陷囹圄。其背后意图,乃为实现对正蓝旗的侵占,故而实施了一系列改旗举措。在此过程中,他将正蓝旗中的部分牛录调拨至自己统领的正白旗,同时把镶白旗旗主多铎调任至正蓝旗。如此一来,多尔衮独掌两白旗,正蓝旗旗主也由豪格变更为多铎。

自顺治十二年起,伴随老一辈旗主王爷的离世,其后代虽继承先辈旗下佐领所统属人,却不再获任执掌本旗旗务之旗主。至此,传统意义上作为本旗事务管理者的“旗主”,正式告别历史进程。尽管如此,鉴于旗主制度所蕴含的理念在长期发展中已根深蒂固,故而该制度的思想在后续时期依旧有所延续。

自清朝开国历经三代传承,至顺治朝时,皇子分封事宜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彼时,随着皇室繁衍,皇子数量持续递增,然而,八旗佐领的数量却相对稳定。基于此形势,相关制度势必要做出适应性调整。

自多尔衮薨逝后,顺治帝将正白旗收归己辖,“上三旗”之制由此确立。鉴于此格局,皇子分封时,因无法从皇帝掌控之旗获取佐领,故而只能于下五旗范围内予以合理安排。

清世祖顺治帝英年早逝,年仅二十四岁即龙御上宾。其诸皇子分封一事,集中于康熙朝初期。康熙六年与康熙八年期间,裕亲王福全、纯亲王隆禧获封并编入镶白旗,而恭亲王常宁则被封入正蓝旗。

自康熙三十七年始,康熙帝对诸位皇子实施分封举措,将其逐步安置于下五旗之中。其中,皇长子、皇三子与皇十四子获封至镶蓝旗;而皇八子、皇九子及皇十三子等,则被分封至正蓝旗。此皇子分封下五旗之制度,自确立后便一直延续,直至清朝末年,贯穿了清朝相当长的历史时期。

【十三爷允祥在正蓝旗中的地位】

允祥于康熙晚年获封至正蓝旗,尽管确切年份暂未见于御史相关考证。然而,允祥情形颇为独特,彼时分封之际,并未获授相应爵位。故而,在《清史稿》的记载中,对于允祥在康熙一朝的状况,仅以寥寥数语简要提及。

怡贤亲王允祥,乃圣祖康熙帝第十三子。康熙三十七年,随圣驾前往拜谒帝陵,自彼时起,每逢圣上出巡,允祥皆扈从相随。迨至康熙六十一年,世宗胤禛登基即位,旋即册封允祥为怡亲王。

允祥未获爵位这一状况颇为棘手。在康熙帝对皇子进行分封之际,曾确立了一系列详尽的规则,具体定制内容如下:

在清朝的封爵制度下,不同等级的爵位所获佐领配置存在显著差异。亲王与郡王,获赐满洲佐领六处、蒙古佐领三处以及汉军佐领三处;贝勒则被赐予满洲佐领四处、蒙古佐领两处;贝子可得满洲佐领两处、蒙古佐领一处。至于入八分公,仅配置满洲佐领与蒙古佐领各一处。而不入八分公及更低等级的爵位,则不予分配佐领。

在清代爵位体系中,允祥所获五爵位被划归为视同不入八分一类,据此,其并未获赐佐领。需知,入八分与不入八分在权益与地位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其中,是否拥有佐领是区分“主子”与“奴才”身份的重要标志,拥有佐领者,地位尊崇,可称“主子”;反之,缺失佐领者,则处于相对低微之“奴才”地位。故而,在康熙皇帝统治的晚期,允祥于正蓝旗内地位颇为低下。在旗主王爷面前,他不得不谨小慎微、恭敬有加;即便面对皇八子、皇九子,亦需表现出谦卑姿态。彼时,其所能凭借以彰显自身身份的,大概唯有皇子这一身份而已。

雍正登基之后,允祥的政治境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雍正帝依据分封制度,授予允祥 和硕怡亲王爵位,并自正蓝旗之中,精心调配满洲佐领六个、蒙古佐领三个以及汉军佐领三个,划归允祥统辖。这一系列举措,极大地提升了允祥的地位,使其从原本旗内相对从属的 “臣属” 角色,成功转变为旗内具有统治权的领主。

允祥获封亲王且深受雍正帝殊宠,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其于正蓝旗中的地位超越了豫亲王这一“旗主王爷”。在此,有必要对豫亲王爵位相关知识加以阐述。

第一代豫亲王多铎辞世后,其子多尼承继亲王爵位,旋即改封为信亲王。彼时,因受多尔衮离世事件的波及,多尼爵位由亲王降为信郡王。至乾隆四十三年,乾隆帝颁诏,恢复豫亲王爵位,并将其确立为世袭罔替之爵制。基于此,在雍正时期,正蓝旗旗主实则为信郡王(为行文之便,后文仍以豫亲王称之) 。

回归正题,正蓝旗编制内设有83个佐领及11个半分佐领(关于“半分佐领”概念,此处暂不赘述,如有疑问可另行垂询)。就佐领归属而言,除顺治、康熙两位帝王将部分佐领分封予皇子之外,豫亲王家族掌控的佐领数量,至少占据正蓝旗佐领总数的一半。

雍正年间,针对下五旗王公,清廷施行更为严苛的限制举措。彼时,佐领制度发生显著变革,与关外时期相比,佐领不再作为旗主的私有财产。各旗佐领属人所需钱粮皆由国家供给,由此,在政治与经济层面,佐领属人与旗主的联系已然切断。然而,由于满洲旧俗根深蒂固,佐领属人与旗主在名义上依旧维系着隶属关系。

雍正帝对允祥予以殊遇,下旨“命王所兼管佐领俱为王属” 。此谕令意味着,允祥所分管的佐领在当时的制度体系下,被明确划定为其私人所属,成为其个人权益的一部分。

由此可得结论:在正蓝旗内,豫亲王所辖佐领数量占据首位,从名义角度而言,其仍为该旗旗主。而允祥虽佐领数量有限,然皆为其私人产业,且允祥本人亦是正蓝旗领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隶属关系,在地位上难分伯仲,处于平等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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