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凌风五人行至敦煌,偶遇小牙人多宝,年方十二,热情活泼,原则性强,守财有底线,给众人留下深刻印象,卢凌风亦赞其为大唐好少年。
然好景不长,多宝遭遇不幸,令人痛心。
凶手藏于曹家,动机各异,但动手者仅李赤与樊松龄。
李赤下毒于酥山,樊松龄则捂住多宝口鼻,致其毙命。
表面看,李赤、樊松龄恶贯满盈,实则不然,最坏者始终隐匿幕后,此人便是曹公曹仲达,看似无辜,实则黑手。
曹仲达曾言:“多宝非我亲生,我早已知晓。”
其怀疑始于夜来怀孕碰瓷,多宝出生,猜想得证。
曹仲达富甲一方,阅历丰富,夜来碰瓷,他早有疑虑。
既知多宝非亲子,仍默默养育十二年,必有蹊跷,或自十二年前,便欲多宝为其殉葬。
男人岂会平白替人养子?遗嘱便是明证。
曹仲达明知多宝不喜经商,仍令其继承家业,分五成家产,遗嘱更交由管家丁瑁保管。
此举意在挑起曹家矛盾,丁瑁贪财易收买,李赤为钱入赘,不满一成家产,樊松龄慕名而来,亦非满足于一成。
曹仲达利用三人弱点,让他们将矛头对准多宝,伺机下手。
他无需亲自动手,自有人代劳,只需坐观争产大战,坐收渔利。
一计除三敌,家产不落歹人之手,多宝非亲子,死不足惜,曹仲达更无需花甲葬,家产得以保全。
曹仲达,才是真正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