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思皓汽车销售玩套路、市场监督管理不作为

银河自由行者 2024-08-08 19:53:06

经查询: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7月11日,注册地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鼎尚街17号嘉祥城1层12号;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二手车鉴定评估;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统一信用社会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410100MA473A3E8D,工商注册号:410110000407072,组织机构代码:MA473A3E-8,注册资本:300万(元),该公司属股份制,武鹏占股95%,张文博:占股5%,法定代表人:张文博。

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声称属于正规的4S店。并于2023年为销售任务量搞了两种套路模式,分别为:618购车季,0元购。618购车是只要一张身份证号码无论信誉是否良好黑户,只要缴纳2000元人民币,统统可以办理,人可以不用到达现场;0元购车除了不缴纳费用其余基本一样。与此同时便有了金字塔模式发展下线的客户,带领人员到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店内进行讲解,如同讲课洗脑一样的方式等。

其中有一位叫张淼男士在店内,下线苏琳女士以背户的方式让宋先生背户车辆说是有任务,让宋先生儿子也背户一辆,承诺不让其还款,还款由第三方公司进行每月6号进行统一还款(包括其他人购买的不同时间的车辆)等两个月车卖出去的同时把户过给买车人名下(也就是所谓的赚钱,卖高价。刚开始前两个月确实不用还款,后两个月还款就有所不同,这时候宋先生和儿子觉得不对劲,貌似被骗了,因为还款不及时,就在还款的第四个月,苏琳告知宋先生,公司还款已崩盘,以后由自己进行还款,两辆车的月供,共7千多元。崩盘的原因是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卖车赚到钱了想进一步发展进行炒股,股市暴跌。苏琳女士和汽车公司张淼告知宋先生可以注册滴滴跑车之类的,由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第三方合作平台)提供软件进行注册,先进行充值7天的10万元人民币,但充值这些到最后不一定有保障,万一崩盘了,自己就要承担。

期间车辆的户籍信息是宋先生和儿子的,张淼、苏琳和河南思皓把车藏起来不让宋先生见车辆,更别提把车开走了,宋先生表示自己把车要了,自己来还款他们也不同意,无奈之下,大费周折的才把宋先生和儿子的黑色车辆和白色车辆开回来,开车时,黑色车辆在武汉被苏琳藏匿着,白色车辆在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院内藏匿,其中黑色车辆已经行驶了2万多公里,白色车辆也行驶了2千多公里。宋先生把车开走后,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人还不断的打电话以各种理由让其把车开到郑州,宋先生认为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做错了一件后悔的事,就是车辆让宋先生开走。

经检查得知,黑色和白色两辆车内属于改装车辆,还装有GPS。据说也就是低配车改高配车卖,加装GPS是为了随时把车给您拖走。

为了求证此事,2024年5月28日宋先生驱车前往安徽省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总厂人员联系后,相关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并说这听着像是被骗了,本单位有责任有义务配合查处,后在公司人员带领下来到了另外一个厂区的销售部见到白部长,又进行了该事件的情况阐述,白部长通过系统查询告知:黑色和白色劲享款混动车销售价统一为14.99万元人民币,不带车灯,座椅加热之类的,也并未加装GPS,而高配车价格是16.99万元人民币,带有加装车灯和座椅加热之类的,不会加装GPS。该厂家卖的车都配有家用充电桩。

而河南郑州只有两家授权的4S店,只有授权的4S店可以直接从江淮汽车厂提车。而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不是江淮汽车集团授权的4S店,没有提车的权限。河南思皓的人已经被抓好几个了,不知江淮汽车集团的白部长是怎么知道被抓的呢?话音刚落地河南思皓汽车的法定代表人张文博就打电话过来问,宋先生怎么到江淮汽车集团厂里去了呢?问题是:河南思皓是怎么知道这个事的呢?很简单的事,不用多说,想一下就知道。

按照江淮汽车集团白部长所说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既不是授权的4S店,河南思皓也没有直接权限。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卖的车是如何得来的呢?值得让人考虑深思。

宋先生向白部长提出了两个问题,能否出示一份说明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授权河南思皓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作为4S店,也未提过车的内容,白部长只是默认和考虑商量一下。可见,江淮汽车集团知道此事,只是默认而已。

2024年6月6日,宋先生前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八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了反映情况,所长电脑做记录,问宋先生诉求:宋先生回答:一、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落实,二、退一赔三。让宋先生回去准备相关证据。到时候给予答复。截止2024年8月7日已有两个月,未给予答复,甚至是电话未曾和宋先生联系过。

根据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或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并告知投诉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方面有着明确的时限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后,‌该部门应在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投诉进行处理并告知消费者。‌这包括确认投诉是否符合规定并予以受理,‌或因不符合规定而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立案后超过规定时间未回复的情况是事实存在的,‌这涉及到行政效率和公民权益保护的问题。

十八里河市场监督管理所立案超过时间未回复是否属于渎职行为?

‌ 解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国家行政部门,‌其职责包括处理公民的投诉和举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如果市场监督管理局未能按时回复,‌尤其是当这种不回复的情况被认定为行政不作为时,‌这表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能履行其法定职责,‌属于渎职行为。‌渎职行为不仅包括不履行职责,‌还包括履行职责不当或效率低下,‌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024年8月7日宋先生已向上级部门反映了该问题,并通过网络进行发布,让社会给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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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自由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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