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杀害同学后埋尸一蔬菜大棚。案件曝光后,引起舆论高度关注,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量刑问题成为讨论的焦点。经过长达九个多月的侦查审理后,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终于出来了。
据新华社12月30日报道, 当天,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为什么判张某某无期徒刑、李某某有期徒刑12年、王某某免于刑事处罚,新华社的通稿里已经把法院的判决理由说得很清楚了,这里不再赘述。网友们在新闻评论区纷纷留言评论,大部分表示支持,也有一部分人希望有死刑判决。我也在这里谈三点感想。
首先,国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个刑事案件,能由新华社发稿通报,并详细报道了案发过程、判决理由,足见国家的重视。随后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发文评论称,邯郸未成年人杀人案办理充分体现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但不纵容的态度,并详细分析作出如此判决的原因,以回应关切,消除质疑。
其次,判决结果较为合理。案件刚刚曝光时,很多法律专家就分析称,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不会被判处死刑,但因其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判决会比以往要重。现在的判决结果也确实没有使用死刑,但相比以前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说,本次判决在未成年人保护与维护法律权威、伸张正义之间找到了平衡点,判决也更加合理,更加具有警示意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审判决之后,当事人存在异议的话可提起上诉,存在改判的可能。但这一案件的关注度极高,一审判决量刑结果应该是在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指导下进行的,并征求了很多法律专家的意见,在司法领域内达成了共识,很难改判。不过案件不会到此结束,只要受害者家属提出赔偿要求,后续应该会进入民事赔偿审理阶段。
第三,应成为学校法治教育案例。据媒体披露,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上升态势,其缘由涵盖诸多方面,如智能手机广泛普及致使未成年人所接触的不良信息与日俱增、家庭教育的缺位、心智发育尚未成熟以及法律意识的薄弱等等。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活动的关键场所,务必要强化法治教育,而且应当顺应时代发展,将法治教育拓展至小学高段,让广大青少年更早树立法律意识。此外,还要把这一案例纳入学校法治教育之内,充分发挥其警示教育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