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乔妍(辛芷蕾饰)和妹妹(赵丽颖饰)出生在云南边境上的一个小县城,临近缅甸。
家中父亲重男轻女,得知妻子二胎怀上的是个女孩时,便想要将她打掉。
父亲拉着母亲去了一个小诊所,给她打了针水想要引产。
然而妹妹已经足月,她活了下来。
而因为针水的原因,生完孩子后,她们的母亲便没了。
父亲不愿意承认妹妹是她女儿,给她放养在缅甸,她从小就是个黑户。
他恨她,把妻子的死全部怪罪到了小女儿身上。
而姐姐乔妍本该是好好上学的年纪,却爱上了一个外面飘荡的小混子于亮。
她整日出去谈情说爱,让妹妹顶替她去读书干活,用她的身份在国内生活。
为了跟于亮私奔到缅甸,她把自己的身份证和准考证都留给了妹妹。
妹妹想要一个合法的身份,而乔妍想要的是爱情。
为了掩护姐姐逃跑,妹妹煮了一锅未熟的菌子,父亲中了毒,一时昏了过去。
等他缓过来跑到江边追逐乔妍的时候,不慎落水,江水滚滚,深不见底。
两个弱小的孩子,眼睁睁看着父亲被冲走,却无能为力。
02姐妹俩就此交换了人生,一转眼,17年过去了。
妹妹用乔妍的身份,上学、考试,一步步打拼,最后成为了一个拥有无数光环的大明星。
只是她永远忘不了父亲的意外落水,一直深陷自责。
她总觉得自己如今得来的一切都是虚假的,因为她只是个黑户,她一直用姐姐的身份而活。
她讨厌娱乐圈内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也讨厌被经纪人控制和安排。
更讨厌时不时就要出去陪那些投资了她电影的“金主”应酬,她内心深深的感到厌恶。
她想告别演艺圈,不想再这污浊的环境中继续讨生活了。
而真正的乔妍,作为姐姐的她在缅甸跟着于亮混了17年,依然混不出什么名堂。
她怀胎7个多月,于亮却在那里欠下一屁股债,自己逃跑了,丢下大肚子的妻子不闻不问。
大乔被债主威胁恐吓,说如果再找不到于亮,她们母子就别想平安。
她没有办法,只好偷渡回国内,来到北京。
名义上是去看望自己的妹妹,实际上暗中去寻找自己的男人。
大乔和妹妹小乔已经17年未见,物是人非,姐姐落魄不堪,妹妹风光无限。
03大乔带了许多妹妹小时候爱吃的土特产,而当她看见妹妹如今拥有的一切时,内心还是有了波澜。
她羡慕和嫉妒妹妹拥有的一切,她觉得如果自己没有把身份证给她,小乔到现在还是一名在缅甸田里劳作的甘蔗妹。
在内心的极度不公之下,当自己那烂人老公于亮欺骗妻子自己被绑架,需要1000万赎金时,她便向自己的亲妹妹要钱。
她觉得是小乔欠她的,小乔如今拥有的一切,都是因为她的恩赐。
而于亮得到了那1000万后还不知足,跑上门去小乔家里,尽情搜刮她的珠宝首饰。
甚至用电锯锯开了保险柜,把小乔家里的现金都洗劫一空。
大乔看到丈夫的这般野蛮行径,才知他的不堪。
她心里再嫉妒妹妹,毕竟是亲生姐妹,血浓于水。
她想要阻拦丈夫,却在撕扯中被他推倒在地,羊水破了,于亮见状却逃之夭夭。
孩子最终是保住了,是个女孩儿,姐妹两还没来得及庆幸一切安然无恙。
那于亮竟然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偷偷抱去卖给了小乔的经纪人。
那个居心叵测的经纪人一直想要让小乔续签合同,继续拿捏她。
大乔一觉醒来,孩子不见了,她发疯似的嘶吼着,彻底崩溃。
在这一刻,她才恍然明白自己眼瞎了这么多年,自己竟然跟了一个人渣。
小乔为了要回自己的侄女儿,跑到经纪人家里被迫与之签下了合约,还差点被对方强暴。
她身上爆发出惊人的力量,与这个男人生死搏斗。
最终在顽强的毅力下,她把经纪人打倒在血泊之中,抱回了孩子。
最后,坏人们都得到了应有的判决,姐妹两也终于冰释前嫌,一起继续生活。
写在最后
大乔在年幼的时候,因为恋爱脑,跟了一个自以为很酷的男人,结果差点毁了自己的一生。
17年过去了,她这恋爱脑却一点也没有消失,直到自己刚生下的孩子被于亮偷走!
于亮明明是一个渣男,她却一次次选择相信他,拯救他,甚至不惜欺骗自己的妹妹。
自从大乔当年放弃一切,放弃学业,决定和于亮私奔的那一刻,她的人生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王慧玲在《基层女性》中写道:
“女孩往往被灌输无须太努力,不用太辛苦,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在这样的幻影中,男人被打造成了退路。这种期待和幻想会从源头助长女孩想要不劳而获的劣根性,像糖衣炮弹一般瓦解、腐蚀女孩的生存斗志。”
王慧玲还犀利地指出:
“我们来到这世上,第一责任人永远是自己。照顾自己、发展自己、经济上做到自给自足,精神上做到自洽自适,才是你生而为人的第一责任。
在这之前,谁打着“为你好”和“爱”的名义需要你牺牲自己的生活、前途、事业等,都是在伤害你,透支你,削弱你。”
奉劝年轻女孩子,一定要先多读书,多看看世界,等自己足够成熟和强大,再做其他决定。
如果所遇良人,那自然是幸运。
然而大多数人在稀里糊涂的年纪选择的那个人,多半也是充满了未知的风险。
一定要对自己负责,不要抱着赌博的心态把一生的幸福压在某一个人身上。
我们要把自己当成生活的中心,投资自己才是硬道理。
抛开弱者的依附心态,最终活成自己生活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