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辅警“单独贴告知单”被驳回,因为这本就符合规定

风露青蝉 2024-09-11 09:12:29

以下把投诉人称之为“一哥”,一般找辅警的茬,都是为了逃避处罚。

近期一哥投诉,在章贡区南河路路段停车停放在路边,停车去街边的商铺里上厕所,把车停在路边,没有影响通行。后面听到交警吹哨子,出来发现车辆已被贴条,一位辅警同志在现场对其他车辆进行拍照取证,没有正式民警在现场的情况下。

一哥的车辆与正在拍照取证的车辆间隔不到3米,一哥上前向辅警同志解释原因且表示抱歉马上开走询问能否撤销罚单,这位辅警同志对车主进行了批评以后,对一哥的行驶证驾驶证及人车合影进行了拍照并表示已经发给了民警处理,现场罚单被这位辅警带走,整件事情的经过全过程 都由这位辅警的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

次日一哥就收到了违停罚单,一哥表示不理解 当时现场已经处理 为何今日依旧收到罚单?究竟是这位辅警同志的不作为,还是我们老百姓的钱好挣?辅警在没有正式民警在场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力单独执法?交通执法机关是否对于老百姓过于苛刻?不达罚款目的不罢休的态度究竟为何如此蛮横?

单位回复是:一哥的车辆于2024年08月10日晚上9点20分左右违停在南河路被我大队执勤人员取证粘贴违停告知单并上传系统,整个过程没有任何问题。并出于人性化执法帮您申请消除该违法行为。反映没有民警在现场辅警单独执法问题,根据《江西省辅警履职规定》第四条规定:“勤务辅警按照岗位职责可以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八)协助疏导交通、交通管制和交通安全检查,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从上述规定看,交通协管员对路面违法停放的车辆劝离纠正、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及照相采集交通违法信息有明确的规定,是正常的履职行为。同时希望您今后规范自己的停车行为。

小知识:采集违法信息不是行政处罚,只有作出了行政处罚才是行使了执法权,(执法权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强制处罚权和强制措施权),采集信息、拦车检查是执法行为,只要这个行为是单位安排、民警安排就不属于以个人名义单独执法。

欢迎评论、关注、点赞、转发

1 阅读:476
评论列表
  • 2024-09-11 19:22

    违停本来就是违法的。现在非机动车道上到处都是违停的汽车,必须清理干净

    风露青蝉 回复:
    是的
  • 2024-09-11 22:21

    乱停车的都该大力处罚,包括停车场内妨碍别人车辆的,更应该加大处罚力度

风露青蝉

简介:专门介绍关于辅警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