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场监管局对太阳镜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45批,分别取自天猫、京东、抖音、东方购物、i百联等5家电商平台,对太阳镜的17项主要质量指标开展了全面测试,具体包括:
结构、镜片的材料和表面质量、太阳紫外 A 波段透射比最大值、太阳紫外 B 波段透射比最大值、透射比的均匀性、散射光、透射比明示要求、球镜度互差、球镜度偏差、散光度、棱镜度、阻燃性、抗冲击性能等。
经检测,有12批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26.7%,问题包括光透射比、偏振效率、偏振面方向偏差、太阳镜左右镜片偏振方向互差、标志等不合格。
其中,3批产品偏振效率不合格。如天猫销售的、温州市捷溢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太阳镜,偏振效率实测为21.0%,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2类偏振镜片偏振效率应>78%,实测值与企业标称不符。1批产品光透射比不合格。如京东销售的、台州市椒江富士康眼镜厂生产“库克鲨鱼”牌太阳镜,光透射比tv实测为右52.7、左49.8,标准要求2类太阳镜应为:18.0<tv≤43.0,实测未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8批产品标志不合格,涉及ZARA、艾斯路克、LEXLIS、科欧迪等品牌产品。如爱特思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ZARA”太阳镜,错标产品执行标准。新版太阳镜国家标准已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产品在新国标实施后生产销售,企业标注了已废止的产品执行标准。该指标不合格,容易误导消费,影响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
提示消费者,太阳镜用来遮挡阳光,减轻眼睛过度调节造成的疲劳或强光刺激造成的伤害。但如果不分场合,不管太阳光强弱,在黄昏、傍晚以及看电影、电视时也戴太阳镜,会加重眼睛调节负担,引起眼肌紧张、疲劳,使视力减退、视物模糊,严重时会出现头晕眼花、不能久视等情况。
附:12批不合格太阳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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