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一系列关于电动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各地执法部门也加大了对电动车上路行驶的综合管理力度。然而,不同省份对电动车上路的管理标准因地而异,各自制定了不完全相同的政策,有些地方允许有条件上路,而有些地方则完全禁止电动车在城区主干道行驶。导致电动车如何上路、如何管理成为网友们热议的话题,甚至之前提出电动车必须强制投保的全国人大代表陈海仪也受到了网络暴力攻击。可以说,关于电动车的问题双方争论激烈,争议不断。
事实上,国家7月1日强制实施的几项新规并不主要涉及电动车上路的问题,而是主要针对制造商提出的电动车安全标准方面的要求。这几个规定分别是:《摩托车、电动自动车乘员头盔》(GB811-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2022)。而全国人大代表陈海仪也并不希望禁止电动车的使用,她只是从管理层面提出建议,主要是要求电动车必须进行考证和投保,否则加大处罚力度。然而,网友们很少关注这些内容,更关注的是电动车上路前后的问题困扰以及对不同地区政策的困惑。大家关注和争论的焦点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关于电动车不达标的问题。正规销售点销售的电动车,只要有产品合格证就可以上市销售,但为什么上市后执法部门却认定其不达标?不达标的车辆上路就会被罚款或被没收。问题在于,如果这些产品不符合标准,为什么还能够继续生产和销售?消费者很难判断一辆电动车是否达标,如果他们购买了一辆不达标的车辆,难道这就是他们的责任吗?既然产品不达标,有关部门应该要求制造商召回,并向消费者退款,而不是交警直接没收这些车辆,那么没收后该如何处理呢?这样的处理方式只是为了罚款吗?对于一辆违规和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如果从源头开始管理,也就是从制造商入手,简单易行,效果显著,消费者损失较小,为什么要从终端用户、普通老百姓这里开始查处呢?这种查处方式既劳民伤财,又无效果,引起了公众的不满。
2、电动车过斑马线要推行,否则要罚款。这个政策是因地而异。制定这个政策的初衷是为了防止电动车在斑马线上的人流里面乱窜,有可能造成电动车撞人的后果。但问题是女性一般力气小推不动,走到路中间就红灯亮了,既影响交通也不安全。再说,大部分人在推行电动车时不会关电门,手上一使劲无意中“加了油”,电动车就会窜出去撞人,是一个更大的安全隐患。同时,电动车分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作为机动车辆走在非机动车的斑马线上,合适吗?
3、禁止酒后骑电动车,否则罚款扣分,与机、动车醉酒相同处罚。这个大家基本表示赞同,但有的地方政策是:酒后骑蓝牌的电动自行车不算酒驾,骑黄牌的电动摩托车才算酒驾。
4、时速与载人的问题。时速小于25km/h的电动车,只允许载12岁以下儿童。这一点可以理解。但时速25-50km/h的电动车,禁止载人就很难理解了。为什么不让载人?不是号召低碳绿色出行吗?允许电动车载一个人就可能减少一辆汽车上路。如果说考虑到安全危害,汽车上路的安全危害大还是电动车上路的安全危害大?
5、禁止购买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包括电动车、电池、充电器、头盔,这些产品的合格与否,老百姓是很难判断检测的。凭心而论,有哪一位消费者愿意主动去买不合格的产品?所以说执法部门发现不合格产品,不能简单处罚消费者,更不能直接没收,因为消费者也是受害者,而应该顺藤摸瓜,去处罚销售商和生产商。一话话,不能让老百姓为不法商家买单。
6、禁止整夜充充电。夜间充电无人看管,如果发生爆炸就会引发火灾,确实危险,但现实是,大多数人都是白天用电动车上班,只有夜间有时间充电,这就是一个非常矛盾的现实。如何管理需要认真考虑才行。
7、禁止改装。对于那些大改的,比如加装爆闪灯、排气管、调整调整车速的,应该坚决制止,但是不知道装一个手机支架、后视镜、载小孩的座椅算不算改装呢?而这些都是买电动车人的初衷,便于生活,便于接送小孩。
由于没有明确上以问题,所以新规一出,大家并不关心亲夫谈了些什么,只看到执法部门加强了上路管理,甚至在一些地方上,对电动车的限制达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这才引起大家不断吐槽,尤其是广州、深圳等对电动车严格限制的城市,让市民怨气冲天。因为广州前不久发布的对电动车管理条例,一言以蔽之,就是城区内主干道对电动车全部限行。这样一来,不仅外卖员的工作大受影响,就连一般的家长接送孩子也不能再骑电动车。深圳规定,电动车在全市所有的高速公路、隧道、主干道等地区,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同时,对那些没达到上路标准的电动车,或是无牌的,全部予以严惩。
电动车作为便捷便宜的代步工具,符合低碳出行的环保大趋势,其功能满足了社会大部分阶层的需求,同时又减少车辆带来的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弊端,不知为何让各地执法机关群起而“攻”之,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的同时,也制造了许多不和谐的声音。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各地在制定电动车管理制度时,没有从利国利民,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这个实际出发,只是机械地从所谓“路权”、“安全隐患”、“乱象丛生”表象出发,闭门造车,纸上谈兵,才出台了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政策,引发群众强烈反弹,不断吐槽!
为什么不是禁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呢?
针对普通人赶尽杀绝[得瑟]直接把厂家直接关闭不就完事了
违背良心违背人民意愿
民生是所有,所有的制度都应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
怎么没有讲禁止进水,我想知道[笑着哭][笑着哭]
打倒汗奸维护老百姓的利益
争议焦点....穷鬼到底配不配在中国生活!
出发点不就是让城市更好看嘛
在电动车的新规定中,有些规定让人感觉像是在舒适的空调房间中想象出来的: 1.禁止电动车安装反光镜。理由是反光镜的折射可能会给后方的人产生错觉。然而,这就忽视了一个事实,汽车也有反光镜,而且反光镜的目的就是为了让驾驶员能够看清后方的情况。 2.禁止电动车整夜充电。这个规定看起来非常荒谬,毕竟,我的电动车在我家充电,你怎么可能知道我充电的时间是多久呢? 3.禁止电动车进水。这看起来像是一个明显的常识,为什么还需要特别强调呢? 4.要求电动车骑手必须佩戴3C认证的头盔,甚至还要根据季节的变化更换头盔。这个规定看起来非常可笑,难道我不能只使用一种头盔吗? 5.对于车速小于25公里/小时的电动车,只允许载12岁以下的儿童。然而,又有规定说未满16岁的人不能骑行电动车,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另一位自称为自行车专家的陈大纪,他主张电动自行车必须保留脚踏板功能,因为他认为电动自行车仍然是自行车。然而,对于那些真正骑过电动车的人来说,他们可能会告诉你,如果电动车没有电或者出现其他问题,骑行起来远不如推着来得轻松。
提高充电安全性大家都欢迎,就像手机,快充充电头也可以给普通手机充电,都需要协议握手可以避免电池爆燃,但是厂家生产超标车不管居然半路拦车扣车,如果是汽车呢,是不是应该招回?
不评不论!
这个贼13。为什么不提供禁产售电动车而是禁花了钱买的车的使用!?
👍👍👍很理性的分析,顶你这个有良心的自媒体!
走路也应该戴头盔?万一被外卖骑手不小心撞倒会造成伤害?
我还没推到斑马线对面红灯就已经亮了,那我该继续前进还是后退?或者站着不动?我算不算闯红灯?
小汽车和电动车都来个单双号限行吖,全部公交快递外卖地铁走起,那路就不堵了,还想那么多。
你的严可以只抓违章行驶的。你可与小区供部门协调提供固定电压的供电。比如三十六伏。象电动汽车的充电庄
电动车标准应按使用地而有不同标准,地广人稀的地区完全可实现摩托化,时速可达100公里/小时左右,而主要城市如广州人多拥堵,时速有限制是应该的。总之一句话,电动车可以有多级标准。
作者怎么不放几张四个轮着火的图上去呢
中国这文字啊,怎么理解都行,怎么讲都讲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