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闺蜜的文学真存在与实际生活的“伪”存在之辩

念姜尚古月 2025-04-06 12:54:42

“男闺蜜”一词“堂而皇之”的出现在文学文艺作品中是近几年的事。沈腾、马丽、艾伦演的小品《纯闺蜜》中艾伦成为马丽的男闺蜜,是2015年在《欢乐喜剧人第一季》,通过银屏亮相于全国人民面前。也就是“艾伦”做为“男闺蜜”的形象深刻铬在我脑海中,“男闺蜜”这个词也就是从那时储存在我的记忆中。

2015至2025年,十年间也几次“接触”“男闺蜜”这个词和这个词的内容演化出“失败”的事例,使我坚信,女人的“男闺蜜”,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存在的!

“闺蜜”,闺中蜜友。何为“闺中”?“闺中”一词产生于古代,解释多种,最多的两种,1,宫殿或贵族居所。2,未婚女子居所。现代人引用的就是第二种。这不,今天网传一消息,说,一女子相亲时带着男闺蜜前往,美其名曰,让“男闺蜜”把把关。相亲吃饭时“男闺蜜”越俎代庖(一般情况下都是相亲的男方‘买单’),点的都是女友爱吃的“名贵”菜誵。对这个“男闺蜜”此间行为,相亲的男方自然很反感!反的是这女人与“男闺蜜”难以分清的关系。自然“亲”也就无法继续下去了。分别时相亲男送相亲女一句话,“我看你俩很般配”!再想想《纯闺蜜》小品,马丽旅游带着男“闺蜜”艾伦,引发身为丈夫的沈腾的“误解”已致大打出手。现实生活中“男闺蜜”真的存在吗!男女之间真的会成为没有生理需求欲望的“纯友谊”吗!

这是不可能的!

古训“男女七岁割席而坐”“男女授受不亲”不是凭空生出的,能够流传千年是有一定道理的!

现在讲婚姻自主,自由恋爱,婚姻是建立在男女双方的情感融洽基础上的,登记结婚获得的性生活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历史倒退百年中国封建社会的几千年,婚姻都是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则”下实行的,男女双方婚前都未曾见过面,就别说什么感情了。两个素未谋面的成年男女不就是这样的“性结合”完成了人类几千年的繁洐吗!历史证明,没有情感的男女在一起也会有性生活。何况能称为“闺蜜”的尚存在情投意合呢!

古圣贤孟子有一句话说的很透彻“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有几希”。意为,在生理上人与动物是没什么区别的,有区别的只是人有精神追求和道德修养,这也只是在少数人(‘君子’)上有体现!

异性相引不只是物理也是生理上的自然现象。既然是“闺蜜”,之间就不会有距离或很小的距离,“心心相印、息息相通”,频繁的亲密接触没有生理需求的欲望可能吗!“柳下惠坐怀不乱”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条件允许很难谈到“不乱”!

人是高级智能动物,血肉之躯生理健康有性需求正常的。有性的需求是健康男女的正常状况,如机会允许,条件反射如发生“性结合”也属必然!

所以“闺蜜”只能存在女人之间;“男闺蜜”只能存在女友未婚甚至未谈恋爱之前。之后,是不可能的,说存在那是假话,真的,那就不能以“男闺蜜”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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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姜尚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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