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化村庄,单干化村庄,只是形式不一样,都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耿说来意 2025-04-01 11:38:49

在广大农村,存在两种经营模式,一个是单干模式,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进行个体生产,这种模式占绝大多数;一种是集体模式,以组织为单位,进行集体生产,这种模式占极少数。

去年我参观了两个集体经济村庄,一个是河南的南街村,一个是河北的周家庄(一个乡),它们的存在不是今天农村经营方式的主流,我们怎么看待它们?其实它们跟单干村庄一样,都是政策允许的经营模式,完全应该以正常态度对待它们,不能把它们当成“异类”。

我们的政策,从来都规定宜统则统,宜分则分,没有说只能怎样不能怎样,而是一种自由选择,所有的集体经济村庄,都是按照这一政策原则,选择了适合本村实际的经营模式。

农村地区采用单干和集体两种经济模式,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做到因地制宜,适合什么模式就用什么模式;二是便于两种经营模式的对比,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进行竞争和比较,看看哪种经营方式更合适,更具有发展优势,为农村的发展提供借鉴。

正确的做法,对农村的不同经营方式,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充分尊重,充分包容,多种形式并存,坚决不能像过去有些经济学家对南街那样“我们经济学家都不赞同南街做法”,那就极端了,是对政策的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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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说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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