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发生在福建平潭步行街。起因是一个穿着萝莉裙子的女生骑共享电动车载着另一个女子,最后将电动车停放在了步行街街口,影响人流通行。保安大叔过来制止,让她们将电动车停放到指定地点。结果两女生不乐意,身着萝莉裙的女生情绪越来越激动,爆粗口,还脚踹保安。路过的老人劝解,上来就被打了一拳。被其她路人制止过程中吃亏,最后竟然开始无差别攻击。好几个旁观者都莫名奇妙的挨了打,最后被群众制服。
对于这种事情的处罚引起了网友的不满。警察到来带走了这些涉事人员,这个女生未满十八岁,只是进行了训诫完事了!未成年人,是受法律保护,可是明显的过错,挑事,无理取闹,有暴力倾向,只是训诫就能管用的吗?法律应该是保护其不受侵害,而不应该是保护她侵害他人的保护伞。
这件事件中的女主角明显乱停放电动车是她的过错,但她却无理取闹、使用暴力,这种行为在大庭广众之下展现出来,让人不禁质疑她在日常生活中是一个怎样的人。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教育和引导尤为重要。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这起事件,给予适当的惩罚,并进行必要的教育,让涉事人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