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一段时间里,暴力城管执法事件屡见报端,涉及到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引起社会舆论强烈反响。例如,在一次与城管协管员的交涉中,一名67岁的老太因被推倒而失去生命。
老太名叫王秀英,平日里以摆摊卖菜为生。那天,像往常一样,她推着自己的小车来到了市场外准备开摊。她这个摊位已经守了十多年,几乎是风雨无阻。为了确保市场的卫生,每天王秀英都会按规定支付两元的卫生费给管理方。
然而那天,两名城管协管员来到了她的摊位,要求她支付四元的卫生费,这让王秀英觉得不可理解。尽管协管员解释这是市场新的规定,但王秀英依然无法接受。
在此情况下,协管员试图拿走王秀英的秤,这引发了他们之间的冲突。然而,在双方的拉扯中,王秀英不慎跌倒,头部撞到地面,疼痛难忍。见状,周围的商贩和路人纷纷上前救援,许多人表示对协管员的行为感到气愤。
协管员在公众的质疑下显得慌张,但他们并未对王秀英进行任何救助,也没有通知相关部门。在即将离开的时候,他们甚至试图将昏迷的王秀英从车上拖下来,这样的举动使得她的情况更加糟糕。
随后,急救车和警车赶到现场,但王秀英已经无法挽回生命。面对这样的结果,王秀英的家人无法接受,他们决定采取法律手段来为她讨回公道。
南通开发区管委会发布的关于这起事件的通报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有人质疑管委会试图逃避责任,没有对这起事件进行深度反思和改正。而有些人认为,管委会在通报中已经尽力公正地陈述了事实,并及时通知了相关部门。
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法院认为这两名协管员虽然在履行职责,但他们的行为过于粗暴,并且不符合执法规范,因此对他们进行了刑事处罚。同时,法院也要求管委会承担赔偿责任,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给王秀英的家人。
此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城管执法方式的深度反思。有人要求对城管执法进行监管和规范,避免类似的暴力执法事件再次发生。也有人主张,应该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城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人文素质,使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更加尊重民众的权益。
公众对此案的关注和讨论,对推动城管执法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让我们期待这样的改变能够尽快地实现,避免更多的无辜人民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打起仗来应该把英勇的城管执法队当第一梯队 他们太勇猛了
执法部门很多,同样是执法队伍,为什么唯独城管臭名昭著?
看这标题真的是无语!“当场去世……”国家的九年义务教育是白费了![汗]
你这些城管,拿个2000来块,把人家往死里逼。 是人吗?支持血债血偿!
过失致人死亡罪
公安系统还有督察,城管谁来监督?
城管不应该存在。
现在的城管,怎么负面这么多?不反思一下吗
为何要设立侵权性部门?
粗爆执法,杀人偿命
地痞流氓杀人偿命
这可是故意杀人要判死刑的
城管什么时候去收费了,收费的不是市场管理员吗?
到最后又拿国家纳税钱赔偿应该他个人出才对凭什么他个人犯错要人们群众买单呢
就应该取消城管
没了人性,干出什么事也就不奇怪了。
打战时 城管派出所的人第一安排上 还有交警也第一安排上!保护人民保护城市嘛[点赞][点赞]
城管,农管,很多都是素质低的无耻之徒。
就应该让这两个垃圾以命抵命外加经济赔偿!
为了确保市场的卫生,每天王秀英都会按规定支付两元的卫生费给唐小虎和唐小龙。
又是临时工干的?
城管一向骁勇善战
抱打不平的侠客去哪了?
爆力执法该重判!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城管为什么是“一定的赔偿”?而不是负全责?天理何在?
配图搞错了。这不是城管制服,图上人员绝对不是城管执法人员。
为啥全国性的城管员都一样的蛮横呢?
试问有几位城管是正规出身,群带关系占坑位罢了[得瑟]
多此一局。
判决结果是什么?记大过?
二鬼
还是会不了了之的
我感觉一个千人的城管队伍可以把鹰酱灭了
对城管只是教育规范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只有杀一批才能起到震慑和警示效果!
你跟黑社会讲道理[得瑟]
这篇文章估计是胡编骗稿费的,一个基本的常识是,城管从来不会,也没权收管理费,那是市场管理员的本质工作。这篇文章的冲突矛盾是收费不公引起,显然是错误的。
一句不符合执法规范就完了?这至少得是个过失杀人吧?
城管一直都是风口浪尖[笑着哭]
[扁嘴]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以命抵命
城管乃地痞流氓组成,应取缔并严打
说实话,城管可以取消,
还敢碰老人?
全国加大打击城管,违法害人家开除
我们宝岛台湾、就靠城管大队了、拜托🙏
有哪个地区的城管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上岗的?
被推倒而失去生命想不担责行吗?
现如今公安管治安市场有工商局基建有建设局,不知为何再要城管局?
城管的事情怎么搞国家也没见管
打老人,有本事
不要多!①年买菜得多少钱,按到九十岁赔偿,再给精神费!安家费!送小孩读书到十八岁。老百姓就这么简单[哭哭][哭哭][哭哭]
这案子支持法院的判决。说到这里我就纳闷了……几十年的我老家每个礼拜天都有赶集的一条几十米宽近千米的老河道就是集市。那时候有收税税务人员,管理管理卫生的环卫人员,管理治安的警察。各种商贩各种小吃各种杂耍还有马戏除了偶尔看到警察抓小偷就没看到过这么多执法的。我承认那天交通很堵,但是没看到谁有怨气,货车马车拖拉机都走外围不会经过市场。那时候没城管,人们很自觉,而且我老家有两个三千人的厂子再加上其他单位都是同时上下班的时候很热闹,两边店铺照样卖辅食小吃,油盐酱醋。最多就是售货员呐喊“排队…别挤了…你要什么”想想那时候没人敢当街打老人,收税员回给回执小票……
头大脖子粗,不是城管就是伙夫
杀人偿命
唉为什么不判刑偿命呢没有天理了
不是过失致人死亡吗
我想看结果
死刑。。。杀一儆百。
不要脸死要钱
都明火持杖了!
嗯,反思这个词很重要
这都属于杀人了
这个是杀人了不存在责任问题应该按照杀人罪处理那怕是过失杀人
一桩桩一件件说明了什么?
感谢先烈
杀人偿命
以命抵命
城管是具有执法权,无良摊贩撒泼,不采用暴力还击,难道给嘚贩跪下劝说咋滴,支持城管暴力打击这些垃圾
“两名城管协管员试图拿走王秀英的秤”——别玩文字游戏,实际就是“扣押王秀英的秤”,城管协管员有执法权吗?有权“扣押”吗?若无,这种行为属于抢劫行为!该担什么刑责?
城管局无法无天,收占道费迟点交就抢,但收了的钱又入了谁的袋?江门新会前段时间就是这样的.查一查新会城管局主任(积少)
为什么总是要出去人命才会重视呢
最痛恨的一点是一出事就是临时工干的,赶走了事,自己是一点责任也没有。临时工啥时候这么多了,怪不得素质越来越低。
和没说一样
因为认定你是什么样的人,才会要求什么样的人去管你!简单来说就是,以粗制粗,出发点就是邪恶的,能有多好!
给城管素质教育?一些混混能有什么素质?又能提高多少?
[大哭]就这么简单
取消城管多余的
杀人偿命天理何在
过失杀人罪!!
因该是判故意杀人罪才对
走那都想捞点
小编小学毕业吧,文章编的很一般
这种属于故意伤人致死罪
不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现在的城管就是地痞流氓
明明是故意杀人罪,有组织的故意杀人罪。老流氓永远保护自己的爪牙
赔錢,谁叫你倒霉到家,不该管理的生活!
对付手无寸铁的百姓那是真威武霸气!上战场?那得垃裤子里
城管有执法权?
协管员,那不就是换个马甲的临时工吗?[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收复台湾还是得靠城管
杀人偿命,应毙了这两条城关
如果是平民的话,又应该怎么判?故意….!细思极恐!
追究下成管刑事和民事账赔偿责任
不应该存在的东西!
城管永远是老百姓的天敌
判杀人吧,
建议各地的国内公民行动起来,打击城管,必要时,杀,也要打击城管的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