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陕西省三原县孟店民宅

千萍玩转世界 2025-02-06 17:46:43

孟店民宅,又称周家大院,位于中国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西北约5公里的鲁桥镇孟店村。这座保存完好的清代民居,承载着深厚的历史与文化价值,已被列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沿革

孟店民宅原为清代巨商、刑部员外郎周占奎(字梅村)的府邸,始建于清嘉庆年间。至咸丰三年(1853年),孟店周氏家族已拥有土地400余亩、商号32处、存银36万两、大房17院,家业兴旺,富甲一方。然而,在同治十一年(1872年)的回乱战火中,孟店周氏宅院17院被焚毁16院,仅存现今这一座宅院,成为幸存的历史见证。

建筑特色

孟店民宅整体坐南朝北,布局规整,规模宏大,占地979.8平方米,东西宽13.9米,进深70米。沿中轴线依次分布门楼、二门抱亭、前厢房、前厅、后厢房及后楼等建筑,展现了典型的清代官宦府邸格局。

门楼:二层五开间,门额题有“主政第”三字,寓意宅主的显赫身份。门内屏风上悬挂匾额“克襄内政”,乃周梅村岳父胡振欧所赠。前厅:包括三开间前堂和五开间大厅,前堂匾额题“共咏蓬莱”,楹联云:“燕翼贻谋堂上箕裘绵福荫,凤毛济美阶前兰桂发奇英。”大厅面阔五间,匾额书“谦受益”,蕴含家风训诫。内院后楼:二层五开间,楼名“怀古月轩”,砖雕工艺精美,展现出典型的清代民居建筑艺术。变迁与保护

1950年土地改革期间,孟店民宅被没收并分配给农民居住。1956年,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出资对其进行搬迁收回,并纳入文物管理。1978年,民宅改为“孟店民宅阶级教育展览馆”,用于宣传社会变迁。2006年,更名为“周家大院民俗博物馆”,向公众展示清代陕北地区的民俗文化和历史遗产。

文物保护

1992年4月20日,孟店民宅被正式公布为第三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成为陕西地区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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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06 21:32

    可以参观么?明天去看看[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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