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太平经》作为早期道教经典,其主旨是探讨如何“致太平”。人世之所以不太平,出现各种灾害、冤结,首先是因由元气构成的宇宙出现了不和不通的情况。
所以《太平经》非常强调气之相和相通:气者,乃言天气悦喜下生,地气顺喜上养;气之法行于天下地上,阴阳相得,交而为和,与中和气三合,共养凡物,三气相爱相通,无复有害者。
气的不和不通,究其根本还是由于人祸。因道经中的“解冤释结”思想论析在此。
《太平经》认为,作为人世中的最高位者——人君——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人君,天也,其恩施不下,至物无由生,人不得延年。人君之心不畅达,天心不得通于下,妻子不得君父之敕,为逆家也。臣气不得达,地气不得成,……民气不上达,和气何从得兴?中和乃当和帝王治,调万物者,各当得治。今三气不善相通,太平安得成哉?
从《太平经》的解释模式可以看到,其理论根基即是汉代流行的“元气论”、“天人相副说”和“灾异论”。这一整套的理论模型,强调的是天、地、人之间的三和相通。天人之间能够和谐相通的前提是“天人相副”,由天人同构出发,进而强调“身国同构”。因此,统治者的修身不:妄为对天人之间的相通非常重要,君王有治,实行王道,就可以减少“承负”之祸,世间的冤结灾异就可避免。
如果说《太平经》较偏重于从宇宙论模式和人君论的角度来强调世间冤结的形成,注重从政治神学的角度来构建“太平之世”,从而消除人世的各种冤结灾殃,那么,随后的道经更偏向于从宗教神学以个体“宿罪”的角度来看待冤结的形成。
2
《太极真人敷灵宝斋戒威仪诸经要诀》云:“臣等生长魔俗,沉沦季叶,玩乐荣华,宿命因缘,忽见启拔,得奉大道。不以下愚好乐至真升仙之道,而宿罪深积,结缚不解。”
接着,该经对人世结冤、神人结冤的原因进行了详细说明:臣等身及家门大小,愿得赦除前世今世生死重罪恶过。或弑君父,或不孝二亲,或背师欺友,或废真就伪,或为劫贼、攻伐家国,或伐他国,或杀害众生……杀贤人道士,或为君无道,或为臣不忠,罔上威下,酷虐百姓,己取荣名。或六亲相残,或败靖舍灵坛,或窃经书……或不崇有道……或呵风骂雨,及天地日月星辰、帝王国主、师父道士,轻慢四大。或骂鬼神,呼谓无知。或口是心非,自欺形影。诸如此等,莫大之罪,不可忆识,积世结固,缠绵不解,冤对不已。
由于个人前世、今世的种种过失,导致各种冤对缠绵不解,人跟人之间、人跟天地之间、人与神之间就结下了各种冤结。
关于地狱之冤苦,道经也多从“宿罪论”的角度来谈论,如《太上泰清拔罪升天宝忏》所述幽冥地狱中的冤苦:
尔时,光明照见北方酆都罗山诸大地狱,一切群生受诸罪苦。……于其众中,有一罪人,在世之日曾看道典,稍知宿命、因缘、果报,睹此光明,心中默念:我等受苦,皆因前世造诸恶业,招此苦报……
太上日:众生造罪,死入北酆,鬼考罪魂,冤对难抵。铁城猛焰,车裂镬汤,炮灸刀山,……冥冥长夜,似蚁循环,常居地狱,若不悟其苦因,预修忏涤,则罪垢日深,当罹此苦。
诸亡魂在地狱之中生死流转,冤对难脱,皆因在世之时自己所犯下的种种“恶业”,因而受此“果报”。
3
此外,《太上道君说解冤拔度妙经》也论道:复见诸地狱之中,饿鬼穷魂,以日继夜,受种种苦恼.悉无人形,五体坏烂,饥食猛火,渴饮镕铜,足履刀山,身赞铁杖,遍体流血,悲号彻天。
造成地狱亡魂所受各种冤苦的原因是什么呢?《太上道君说解冤拔度妙经》借太上道君解释道:受诸罪者,在世之时,不敬三光,欺负神理,十恶五逆,不忠不仁,不慈不孝,毁伤物命,杀害众生,福尽寿终,当受斯苦。
在道经中,还专门谈到了世间出现产难等灾,就是因为人前世所造各种罪业,导致自身与宿世子女之冤对,如《元始天尊济度血湖真经》卷上云:“凡有下界众生,男子女人,在世之时,或遭王法横恶所加,兵刑刎戮,牢狱枷锁,……罪业愈重,复堕血湖,永无出期,以为果报,皆由众生妄想贪着,不识正真,执系是非,积诸罪业……冤家债主,互相偿报,是故生产有诸厄难。”
人之所以有诸多宿罪、过失,究其根本,是因为人的“无道”。由于人不识道、不守道,才会在地狱之中受种种轮回苦报:太上道君顾问北方世界飞天神人日:我尝历观诸天,出游北门,见北方无极世界地狱之中,三河九江诸山,责役百姓子男女人,涂炭流曳,负山担石,闭塞长源,吞火瞰炭,无复身形……
北方世界飞天神人日:斯人生世酷逆无道,五天君北方诸灵官、三界主司结其罪录,依玄都女青太阳宫火官律,万劫当生六畜之中,轮转五道五万劫玄天数周,乃得补北岳都役使。其对悠悠,难可卒还。
我们知道,道教对于人世的认识,是建立在自己独特的神学体系上的,道教认为人生活的维度,不只是此生的世俗生活,还有道、天地、鬼神等层面。
4
唐代道士吴筠在《玄纲论》中说道:天地、人物、灵先、鬼神,非道无以生,非德无以成。
吴筠认为,我们的生活世界,是由道德所生成,中间包含了天地、人物、灵先、鬼神等存在者,人的生活世界不只一维。杜光庭在《道德真经广圣义》卷l中也说道:“道德二字者,宣道德生畜之源,经国理身之妙,莫不尽此。昔葛玄仙公谓吴王孙权日:《道德经》者,乃天地之至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神道焉。”
因此,道教认为,如果天道、人道、神道、鬼道出现了“无道”、“失道”的情况,各种冤结、灾异就会出现。
南宋夏元鼎在《黄帝阴符经讲义》卷3中解释“天之至私,用之至公”时说:然而有道者,阴阳升降,不失其时,日月交合,不差其候,呼雷唤雨,振风闪电,真能旋乾转坤,驱龙伏虎,圣功生焉,神明出焉,有不可思议之妙;无道者反是,阴阳失升降之期,日月无交合之候,雷电风雨自视何有?一身所存,不为饭囊酒瓮,则为药肆淫房……吾见其有道者,长生住世,虽数尽而飞仙;无道者,疾病缠绵,速与草木俱腐。
综上而论,早期道教经典《太平经》主要偏重于从“不和不通”、“承负论”和“君责论”的角度来解释“冤结”产生的原因,之后的道经则倾向于“宿罪论”和“业报论”的角度来解释。显然,这一时期的道经在解释人世诸苦、地狱诸苦时,对“因果”、“地狱”、“轮回”等思想多有吸收,更强调了个体的所作所为(“业”)所导致的后果(“报”)当为自身所承担,而不同于《太平经》“承负论”所强调的承负先人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