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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凉凉文娱】
《扫黑风暴》中的那2亿现金的确足够的震撼,董耀想通过陈建波之手购买马帅老婆手中的股份,这在现实中其实是可以实现的。既然交易成立,马帅老婆李丽娟当然可以自由地使用这笔巨款,除非有一种情况发生……
李丽娟手中的新帅集团股票价值远远不止2个亿,董耀本想通过陈建波将她手中的股票购买下来,送给高明远,以达到重获信任和重要的目的。
没有想到陈建波居然从中扣了一半出来,只给李丽娟一个亿,而且是以现金的形式来交易。单纯从交易本身来说是合法的,只要完善相关的转让手续,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李丽娟完全可以使用这笔高达1亿的巨款。
那么,现实中会出现这种情况吗?会有人用如此高额的现金来进行交易吗?
乱劈柴可以负责任地说,现实社会的确存在这种极其不方便的交易方式,只是这种方式出现的几率非常的小。
乱劈柴曾经经历过一次使用3000万现金进行交易的场面,那是在几年前,西北某市的首富打算购买我们集团公司名下了一块地皮,这位首富以矿业发家,进军房地产后,他依然保持着矿业土豪的做派。
在这次地皮交易中,所有的手续基本完成,就等着双方签合同,进行转账交易。集团公司带来了财务人员、公证人员、银行人员等。
到了约定时间,土豪如约而至,一行四台车,他从劳斯莱斯幻影走下来,后面跟着两台奔驰,一台猛禽。
双方简单地翻阅了合同,互相寒暄几句后,就进入了签字交易环节,所有流程走完后,就等着土豪进行财务走账。
没有想到,土豪大手一挥,招呼停在后面的猛禽开过来,一把扯开盖在敞篷车箱上面的迷彩防水油布,里面整整齐齐的放着十多个拉杆箱,土豪带来了那些人将这些箱子拉到桌子面前,一溜烟的全部打开。
乖乖,里面全是十万一捆的现金。
在场的所有人都震撼到了,这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这种交易方式?难道土豪没有银行账户的吗?
到底是集团老板见过世面,先指示我方财务人员上前清点,然后上前与土豪握手大笑。
《扫黑风暴》中的这个桥段在现实世界中真实存在,这种交易方式也被国家相关法律所认可。李丽娟手中的现金怎么使用完全是她个人的事情。
但是,有一种情况,即使交易完成,也是不被法律所保护,交易协议不被认可。
这种情况就是陈建波的现金来源,这笔巨款到底是合法所得,还是非法所得,直接决定了这笔现金是否可以购买李丽娟手中的股票。
根据剧中情节来看,陈建波虽然是依附于高明远,通过高明远的关系拿到了一些爆破工程,他的这些现金属于合法收入,他是有权自由支配这些现金的。
可能某些朋友会问,陈建波和高明远沆瀣一气,他的收入怎么会合法呢?这就有关法律条款有关系了,高明远和陈建波都属于罪犯,但是他们的罪行各有不同,即使他们是罪犯,也并不妨碍陈建波通过正常的劳动付出获得回报。
至于,他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工程,这属于另外的范畴。
现金交易就省掉一笔手续费,还有纳税。上亿的交易光手续费不少了
这女人挺聪明的,老公死了,还涉黑,拿现金走是最好的选择,就按这部剧的结尾来说,公司资金链是有题的,是因为男主的存在才能保证运行。而男主最后当警察了,自然不能继续经营,像这种大案拖个一两年都太正常了,公司只有破产
每天带几万出去花,几年就光了
不是可以搞瑞士银行本票吗
股权。不是股票,新帅未上市
又不是赃款[睡觉]
如果要跑路肯定带现金啊,
拿两亿现金给我试试能不能花出去
现在现金的意思就是可以直接使用的金钱,不是银行承兑,商票,债券之类的
我不怕不好用,给我一个亿
好多说跑路带?跑路最多带个1-2箱,没有人帮忙你搬都搬不走!
电影里不都是支票吗?还都是瑞士银行的[笑着哭]
人家说的是车晓的分手费3亿,还有就是马帅的原型就是车晓的前公公
也就是说→_→我是黑老虎给我小弟做作工作他赚钱了,怎么能是劳动所得呢?不应该也是全罚没了吗?
哈哈 真是朱门酒肉臭
洗钱超乎你的想象傻子花不出去
你好,这是三千万农村信用社支票
[点赞]
海哥才是真男人[笑着哭]
只有挣不完的钱没有花不完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