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变更监护人后,父亲自愿认罪认罚

扬眼 2024-05-30 20:35:19

“谢谢你们对孩子的帮助,我一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来与孩子见面。”近日,在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庭审现场,被告人姚某了解到年幼的孩子已被安排妥当后激动地说。

2023年11月,南通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前夫杀害前妻的案件。被告人姚某与被害人朱某相识时,双方均有家庭,二人各自离异后重组家庭,并在婚后育有一子晓晨。不料,二人婚后又先后出轨,并因此离婚、复婚4次。2023年8月11日,双方最后一次协议离婚后,姚某又当即反悔,他来到朱某的工作地点,再次劝说朱某复婚,但这次遭到朱某的坚决拒绝。愤怒的姚某从别处拿起一把尖刀刺向朱某,致其死亡。案发后,姚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案发现场有监控视频、目击证人,案件事实也清晰明了,但二人的孩子晓晨刚满10周岁,这让检察官放心不下。经历如此变故的孩子心理是否健康,今后的监护人是否确定?为此,检察官对孩子进行了安抚,考虑到孩子今后的生活,检察官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听取多方意见,对符合要求的抚养人进行调查核实,并倾听了晓晨的想法,初步决定将被告人姚某的弟弟即晓晨的叔叔确定为监护人。正式变更监护人,需要晓晨的外公、外婆出具放弃监护的声明,但双方因赔偿等事宜尚未达成一致意见,晓晨的外公、外婆不愿出具放弃监护的声明。为了化解矛盾,尽可能帮助孩子修复家庭关系,检察官组织双方进行多轮调解,最终,晓晨的外公、外婆出具了谅解书,孩子的监护权变更给其叔叔。

听闻检察机关对孩子的关心和帮助后,姚某不住地抹眼泪,并自愿认罪认罚。日前,姚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未上诉,目前案件已生效(文中涉案人物系化名)。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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