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体
在西汉初期,朝廷的政体效仿了秦代的“三公九卿”的体制,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被称为“三公”。而在西汉时期,则有一个潜规则,那就是先当了尚书,再当宰相。其下还有一位都察院,负责管理内务。九卿:太常负责朝拜神灵,教育;光禄勋负责宫中看守,御林军和掌州郡护卫与三司考试;卫尉负责卫兵;太仆负责管理国家交通;廷尉负责司法;大鸿胪负责管理各国与邻国的关系;宗正负责监督宗室宗亲,监督各诸侯王公主的教育;大司农负责国家的经济和财务;司库负责皇家的财务,官方的手工工场。
在汉武帝时代,皇帝权力大幅膨胀,为了打压当朝宰相,内廷尚书令的职位急剧上升。汉武帝任命严安、主父偃、朱买臣等大臣为郎加以侍中,辅佐大臣,共同商议国家事务。原本三公九卿共同构成的外部内阁。
绥和三年汉成帝,三公的权利又一次被极大的削减,只有尚书的权利得到提升。在汉朝,三个公爵分别是司徒、司空、校尉,这三个公爵虽然地位很高,但他们的权利却没有西汉那么大,只剩下对百姓、土木、军马等方面的监督,以及对分督九卿的监督,至于政务,则交给了御史台。尚书台,执掌朝政,向皇上汇报。尚书台设有大司徒一人,为其总管;一位尚书,是大司空的副手;一左一右两位,分别为统领和侍从。中书舍人最初分四曹,后来改为六个,每个曹下设一位大学士,六位大学士。而在这三个方面,两汉王朝分别设置了三个不同的监督机关,即:中央的御史台,不既有地方官员又有京官的“御史台”,还有地方的“州县”。而在此期间,武帝又设置了太监和其他职位。这一系列的政策,极大地削减了三个大臣的权力,让他们在朝堂上的地位越来越低,这也为后来的太监们带来了麻烦。
汉献帝建安十三年,在曹操的控制下,朝廷废除三公之位,恢复了汉初的制度,重新任命了曹操为宰相,以宰相的身份处理国家和军事事务。
行政区划
在西汉初期,刘邦曾给七个不同姓氏的人册封异姓王。但是出于功臣的怀疑,他们很快就收回了爵位,而被册封为爵位的贵族,“大的有五六个郡县,几十个连城,每一个郡县都有官员和庙宇,供奉着皇帝。”由于各诸侯国的实力不断增强,其对中央政权的实际掌控范围不断缩小。吕后在位期间,又多出了一位亲信。到了文帝时代,他们也都被消灭了,加上了刘氏的封疆大吏。然而这些地区不断壮大的力量,却给中央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文帝采纳了贾谊的“割据”之策,以消减各诸侯国的力量。景帝登基之后,接受了晁错的劝告,削减土地,引起了吴楚七国的叛乱,但很快就被推翻了。武帝之后,接受了主父偃的提议,要求长子继承爵位,余子各分得一州之地。于是,国家越变越小,而汉郡越变越大,再加上周边的郡县也越变越多,汉代中央对当地的统治也就越强。与此同时,国家又划出了许多更大的县。至元始二年,全国有103个县,县级政区一千五百八十七个。
“州”一词的产生始于西汉,并于东汉初具规模。武帝元封五年,开始设立十三个州,每一个州都有一个总督,掌管几个州。在东汉末期,各地发生了很多事情。在中平五年(一八九九年),朝廷推举一位大臣为总督,并称州牧,统领一州的军民。
十三个州分别是:治雒阳(司隶校尉)、治剡县(徐州)、治临淄(青州)、治谯县(豫州)、治高邑(冀州)、治晋阳(并州)、治蓟县(幽州)、治昌邑(兖州)、治陇县(凉州)、治雒县(益州)、治雒县(荆州)、治汉寿(扬州)、治历阳(交州)。献帝兴平二年,将凉州府划为雍州府尹。直到汉朝灭亡,还有十四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