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万股权回购款‘变’借款?张云天的司法困境

崔彦磊说 2025-04-08 11:28:18

在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每一项司法判决都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公平正义。然而,张云天却遭遇了一场让他难以接受的司法判决。案件围绕着公司股份回购款展开,本有着清晰的证据链,却没能得到公正的裁决。

张云天于2019年8月正式退休,退休前在公司担任董监事成员。同年9月,公司陷入了一场严峻的危机 —— 大批股东发起群体上访事件,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在这一紧急关头,公司总经理张某海找到张云天,言辞恳切地请求他协助回购几位带头上访股东的股份,以平息这场风波,并委托张云天运用其在股东群体中的影响力,安抚上访股东的情绪。   张云天出于对公司的责任感,答应了这一请求。在随后的日子里,他四处奔走,与各方股东沟通协调,经过多轮艰苦的谈判和不懈努力,公司最终决定出资回购上访股东的股份。张云天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持有1.5%的股份,按照回购计划,公司应向他支付150万元回购款。但由于公司当时资金周转紧张,张某海代表公司与张云天沟通后,承诺先行支付100万元。随后,公司出纳将款项转至张某海账户,张某海分两次将100万元转给张云天,剩余50万元则约定后续支付。

   为答谢张云天的帮助,张某海又邀请他负责一个投资项目。在此期间,张云天并未催促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然而,2022年2月1日,张某海突然去世。这一意外打破了原本的平静。随后,张某海的儿媳成某以婆婆张某莲和丈夫张某仲是继承人之名,将张云天告上法庭。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们竟把张云天领取的100万元股份回购款说成是借款,要求张云天还款。

   但事实真相并非如此。面对这一毫无根据的指控,张云天并没有沉默,他积极搜寻和整理证据,张云天手中的支款条并未注明是借款,他不仅能清晰阐述事情的来龙去脉,还提供了证人证言、回购事件相关证据,以及所有被回购股份股东的打款方式和时间等信息。庭审过程中,张云天还有公司两位副总出庭作证,详细说明了事情的经过,公司出纳也提供了相关证据,明确证明回购款出自公司。此外,无论是从“兹领到 --- 暂支”条的字面意思,还是客观事实来看,都无法认定这是借条。    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需满足两个条件:出借方与借款方达成借贷合意,且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在此事件中,张某海与张云天之间并无借贷合同的合意,支款条上既无“借”字,也未载明借款期限、利息、偿还方式等借款要素。并且,从张某海支付款项到其去世的2年4个月里,张某海及供销大厦从未向张云天索要过该款项。事实上,这笔款项是供销大厦的出纳叶女士转给张某海,再由张某海转给张云天的,足以证明该款项是供销大厦回购张云天股权的款项。

尽管张云天提供的证据充分,足以清晰地还原事件真相,为自己的主张提供坚实的支持,但令人遗憾的是,f官在判决过程中,似乎对这些确凿的证据视而不见,做出了有失公正的判决。这一判决严重损害了张云天的合法权益,让他多年来为公司的付出得不到应有的尊重,陷入无端的纠纷之中    在此,我们强烈呼吁相关领导部门能够秉持公正、负责的态度,重新审视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纠正错误判决,让正义得以伸张。还张云天一个公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守护社会的法治秩序与和谐稳定。免责声明: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禁止转载和借用,如有侵权或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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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彦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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