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的一位下岗工人魏女士花了16万在农村购买了两间房子,加上院子,总共500多平方米;15年后因地区改造,魏女士获得了419万的拆迁补偿;
想不到原房主得知消息后,竟然厚着脸皮找到魏女士,要求魏女士分150万给她,被魏女士拒绝后,将魏女士告上了法庭。
刘女士
内蒙古赤峰市一农村的刘女士,她的丈夫患了重病,久治不愈,最终离开人世;因给丈夫治病,不仅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许多的外债,而且刘女士的孩子正在上学;
刘女士为了还清外债,维持生活,无奈之下,在2003年的时候,决定将农村里的房子卖掉,以解燃眉之急。
因为欠下许多外债,刘女士为了还清外债,能够维持生活和供孩子读书,因此,她把自己出售的房子报价偏高,两间房子加上院子总共500多平方,她的报价是15万;
这个价格在当时,已经远远的超出了市场价,所以,许多有意买房的人因此而望而却步。
魏女士
而魏女士此时刚刚下岗,想要自己创业,恰好在报纸上看到了刘女士房屋出售的信息,她立即有了一种想法:房子加院子,总共500多平方,可以买下来扩建房子,然后出租给租户,坐收房租。
于是,魏女士就联系找到了刘女士,表示自己有买房的意向;
两人在交谈买房事宜的时候,刘女士还谈及到了自己的生活困境,魏女士了解到了刘女士的经历后,觉得刘女士一个女人,欠下了许多外债,还要供孩子读书,非常的不容易;
所以,对于刘女士卖房的报价,魏女士不仅没有压价,反而还多给了一万,表示是自己的一点心意。
刘女士对此非常的感动,因为房子是她夫妇俩的宅基地,当时农村建造的房子并没有房产证,刘女士为了让魏女士更加的安心,所以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特意把她一家人的名字都写了上去。
而魏女士见刘女士想得如此的周到,在签好合同,付清购房款之后,给了刘女士充足的搬迁时间。
在刘女士一家人搬离之后,魏女士向她的亲朋好友借了35万,将两间旧房翻新,并将原本的院子进行了扩建,把一切都整理完成之后,魏女士就如愿的变成了包租婆。
让魏女士感到惊喜的是,做了十多年的包租婆后,赤峰市政府下达了一个通知:区域进行城市化改建,破旧的房屋要拆迁;而魏女士的房子就在名单之中。
因此,根据当时的拆迁补偿条约,魏女士获得了419万的拆迁补偿款;
可是,正当魏女士为此而感到高兴的时候,原房主刘女士却突然敲响了魏女士的家门,而且,还对魏女士提出了一个非常过分的要求:要求魏女士获得的拆迁款要分给她150万;
对于刘女士这种无厘头的要求,魏女士自然不会同意,毕竟,房子早在15年前,是自己花了真金白银买下来的;况且,当年翻新旧房子,扩建新房子,自己也花费了许多的精力和钱财。
而刘女士被拒绝后,心有不甘,认为那是自己的宅基地,如今魏女士获得了419万的拆迁款,居然一点都不分给自己,于是,一怒之下,将魏女士告上了法庭。
2018年3月,魏女士收到了来自法院的传票,正是刘女士起诉了她,起诉的内容是:请求判令双方当年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房子应该归还给到刘女士;而且,还要求魏女士归还他们应得的拆迁补偿款。
受理这起案件的刘法官,对这个案件也是十分的头大;因为,在1999年的时候,国家曾下达了一个政策:农村居民的住宅不能出售给城市户口的居民;
而魏女士正是城市户口,所以她确实没有资格购买刘女士的宅基地;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当年签订的购房合同,确实是无效的。
但魏女士当年确实是花了16万,购买了刘女士的住宅,魏女士也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与钱财翻新了旧宅,对院子进行了扩建;
双方当年是自愿买卖,而且时隔了15年之久,如今房子要拆迁,产生了拆迁补偿款项;而刘女士现在才出来争取,其目的自然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判决刘女士胜诉的话,那就违背了法律的本质目的,而且还会有许多人会投机取巧的钻空子,会助长那些歪风邪气,破坏社会秩序。
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深思熟虑,刘法官对这起案件的思路也渐渐清晰了;决定按照案件中双方的过错比例分配这笔拆迁款:
首先,国家颁布的法律是肯定要遵守的,但也不能忽略魏女士对房子的付出,而且刘女士的行为也违背了契约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都有过错,所以,判定双方当年签订的合同无效;
其次:419万的拆迁补偿款款中,则按照三七分配,其中刘女士是主要过错,所以分配占比为30%;而魏女士为次要过错,分配占比为70%;
最后,根据拆迁补偿款的补偿款项,对双方进行合理分配:
419万的拆迁款是由96万的团迁补偿,323万的房屋补偿款共同组成的;综合刘女士原本的两间房子面积以及相对应的团迁补偿款,价值总共为140万,减去当年魏女士购房的16万,余下124万,按30%的占比,刘女士总共获得37.2万的补偿款;
而魏女士扩建的房子,属于魏女士一人所得,加上旧房子70%的分配方案,总共获得381.8万的拆迁补偿款。
然而,刘女士对这个分配的方案并不满意,因为419万的拆迁补偿款,自己才分得了37.2万,与自己要求的150万,相差实在太远;于是,表示不服判决,想要上诉;
但刘法官提醒刘女士表示道:这起案件,谁是谁非,明显易见,刘女士确实有权力选择上诉,但是如果败诉了,那么就不一定是按照这个方案分配了,毕竟,通货膨胀等很多因素都还没有计算进去。
就这样,刘女士拿着厚起脸皮讨得的37.2万补偿款,放弃了上诉,这起案件就此画上句号。
而魏女士虽然最终还是分给了37.2万给刘女士,但她表示:对这个判决没有异议,毕竟自己是城市户口,在农村买房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律法条文的存在,就是为了保护人民,保护人民的利益;虽然条文都是固定的,但执法者却是可以灵活的去执行律法;虽然法律不容情,但法律有温度;
而那些想用钻空子为所欲为的人,始终都会遭到人们的唾弃。
卖了十五年还可以分钱,我都无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