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神评:这个男人的行为不尊重你,可以分手;不过大姐大清早亡了,一个女人是否有价值不是处和非处决定的,30岁的处女也没什么值得抬高自己的,可能你没遇到过你真正喜欢的男人,喜欢一个人是忍不住靠近的会自然而然的发生,不是什么给不给的,婚前不试一下你到时候找了一个不行的,你婚后你都没地儿后悔去。
网友神评:不想做这个事情可以不做,这是自己的权利。但是我请问呢?怎么是处就比别人高贵了?还更有价值?女生也应该该享受就享受,不要把自己当成一个物品,什么给不给啊,这是双方的事。照你这么说,我男朋友第一次还给我了呢,男的就不是第一次了嘛?你男朋友也不是什么好人,赶紧跟他分手吧,不想给不用勉强。
网友神评:我觉得你想找个处很合理,他确实是想睡你不太行,你可以换个。但是你得言论让人挺抽象的… 不管是什么价值还是第一个男的基因,都挺离谱的,你可以选择处找处,但是没必要就是高高在上觉得自己因为处不处更有价值,多读点书吧,显得很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