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总统萨迪尔·扎帕罗夫签署了一项法律,明确禁止进口、流通及使用含有尼古丁液体的电子香烟。该法律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生效。
为确保公民健康与福祉不受含尼古丁电子香烟的影响,吉尔吉斯共和国议会已于2024年10月23日通过了这项法律。
该法律严禁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进口、流通及使用电子香烟。
关于使用与销售的处罚规定如下:
使用电子烟者,个人将面临10,000吉尔吉斯斯坦索姆(约合115美元)的罚款,法人则需支付60,000索姆(约合693美元)的罚款。
销售电子烟者,个人将被处以20,000索姆(约合231美元)的罚款,法人则需缴纳65,000索姆(约合751美元)的罚款。
对于进口电子烟的责任,规定如下:
如属重大进口行为,将处以100,000至120,000索姆(1,156至1,387美元)的罚款,或劳动教养2个月至1年。
对于大规模或特别大规模进口行为,将处以15万至20万索姆(1734美元至2312美元)的罚款,或监禁1至2年。
中亚其他国家及俄罗斯电子烟使用规定概览:
俄罗斯自2023年6月1日起开始限制电子烟的销售,包括禁止在交易会、展览会上零售,禁止分销与配发,禁止远程销售,以及禁止使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电子烟。同时,还禁止在零售场所公开展示与演示此类设备。
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于2024年4月签署法律,禁止电子香烟(vape设备)的进口、制造与销售,并将违反禁令的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乌兹别克斯坦卫生部于2024年4月提交了一份法律草案,旨在禁止电子香烟与烟草加热系统的进口、生产与销售,并规定对违反禁令的行为追究行政与刑事责任。目前,该法律草案正处于公开讨论阶段。
塔吉克斯坦目前尚未出台正式的电子烟禁令,但吉尔吉斯共和国通过类似法律后,引发了塔吉克斯坦可能采取类似措施的讨论。然而,目前塔吉克斯坦尚未提出关于这一问题的具体立法倡议。
土库曼斯坦虽未公布官方法规,但自2023年6月起已默许禁止销售电子烟。电子烟已从市场上消失,这实际上构成了禁令。
综上所述,哈萨克斯坦与土库曼斯坦已实施电子烟禁令,其中哈萨克斯坦已将禁令写入正式法律。乌兹别克斯坦正在讨论相关法律草案,而塔吉克斯坦尚未出台此类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