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0 月 31 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刘翔峰案一审公开宣判。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翔峰身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创伤中心副主任医师,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被告人刘翔峰作出如下判决:
- 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 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二万元。
此外,同案被告人罗原灯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依法审判。法院最终决定对罗原灯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对于上述被告人的犯罪所得,将依法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此次审判彰显了司法机关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院经过深入调查和仔细审理后发现,被告人刘翔峰在湘雅二医院担任医师期间,为了获取更多的手术费用,竟然单独或者与被告人罗原灯一起夸大患者的病情,编造虚假的患者症状,对六名原本并不需要手术的患者实施了手术。这些不负责任的行为导致五名患者受重伤并达到九级伤残,还有一名患者受轻伤。此外,刘翔峰还滥用职权,在引进医药产品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取贿赂高达六十六万余元。更为严重的是,他利用自己主持或参与手术的便利条件,从医药产品销售人员那里收受巨额回扣共计三百五十八万余元,同时非法侵吞了价值一百九十三万余元的手术耗材。幸运的是,这些被侵占的手术耗材已经被依法收缴,避免了进一步的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翔峰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刘翔峰有自首、坦白、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当事人亲属等旁听了案件宣判。
事件回溯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长沙市监委如惊雷般发布通报,湖南省创伤急救医学中心原副主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正接受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的监察调查。2022 年 8 月 26 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发出通报,针对网民如潮水般涌来的反映,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刘翔峰的有关问题,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于 8 月 19 日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深入调查,并通过湖南省医学会组织 6 名医学专家,如包公断案般对其医疗行为进行专业核查。经初步调查,发现刘翔峰的行为如墨染白纸般涉嫌严重违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将携手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继续展开抽丝剥茧般的深入调查,对后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