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卖羊肉获利180被罚10万改判罚1万,法治彰显温度

熙言资讯集 2025-02-26 21:17:15

最近,“农民卖羊肉获利 180 元却被罚 10 万,最终改判罚 1 万” 这一消息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瞬间成为大众热议焦点,再次将法律的公平性与温度推到台前,引发人们深入思考。这起发生在江苏盐城的案件,看似只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处罚纠纷,实则牵扯到法律执行的尺度以及法律与人情之间的微妙平衡。

时间回溯到 2023 年 11 月,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农民陈广芳正在售卖未经检疫验讫盖章的羊肉。原来,陈广芳是出于好心,为帮助身患癌症晚期的村民,未经检疫就将 6 只羊宰杀后拿到市场售卖,最终获利仅仅 180 元。2024 年 1 月,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拟对陈广芳处以 130180 元的罚款,同时没收尚未售出的 6 只羊头、4 只羊以及违法所得 180 元。面对如此高额的罚款,陈广芳心急如焚,赶忙递交了由村委会和市场管理办公室盖章证明的情况说明,详细解释家中老人身患淋巴癌晚期,急需巨额医疗费用,家庭经济状况极为窘迫,恳请能够从轻处罚。

2024 年 2 月 5 日,市场监管局对查获的羊肉进行抽样送检,检测结果令人欣慰,该批次羊肉完全符合农业农村部有关兽药残留和金属残留的标准要求,检验结果合格。然而,经过集体讨论,市场监管局还是做出了罚款 10 万元、没收 4 条羊胴体、6 个羊头以及违法所得 18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陈广芳觉得这样的处罚不合理,难以接受,于 2024 年 5 月 6 日一纸诉状将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原行政处罚。2024 年 9 月 26 日,一审法院驳回了陈广芳的诉讼请求,他没有放弃,紧接着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转机出现在 2025 年 2 月 25 日,《人民法院报》披露了此案的详细情况。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介入,协调省、市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市场监管局启动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程序,并指导盐城中院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此案。最终,大丰区市场监管局主动撤销了原处罚决定,将罚款金额从 10 万元大幅调整为 1 万元。陈广芳按照新的处罚决定缴纳了罚款,并向盐城中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撤回了该案的上诉和一审起诉。

这一消息传开后,立刻在网络上引发了热烈讨论。众多网友纷纷表示,法律的执行应当刚柔并济,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人情事理。在这起事件中,陈广芳售卖的羊肉检验合格,而且他是出于善意帮助他人,家庭经济又困难重重,最初 10 万元的处罚明显过重,与大众内心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背道而驰。如今罚款调整为 1 万元,既体现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惩戒作用,又充分考虑了这一个案的特殊情况,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充分彰显了司法和行政部门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协调,推动市场监管局自我纠错,指导盐城中院依法处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与引导,促使行政机关在今后执法过程中更加注重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平衡。与此同时,江苏高院推动省市场监管部门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从源头上预防此类纠纷的再次发生。这是从制度层面保障公平正义的有力举措,让执法者在今后面对类似情况时能够有更明确的依据,有效避免出现过罚失当的现象。

对于广大公众来说,这起案件无疑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它让大家真切地看到,法律并非是冷冰冰的条文堆砌,而是充满人文关怀的规则体系,既能维护公共利益,又能保障个体的合法权益。在法治社会中,任何纠纷都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得到妥善解决,公平正义永远不会迟到。

江苏农民卖羊肉被罚案的改判,不仅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力量,也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典范,激励着我们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不断砥砺前行,持续追求公平正义,让每一个人都能在法律面前感受到平等与公正。相信在未来,类似的事件能够得到更加妥善、合理的处理,法治的阳光将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温暖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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