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满赔偿,在湘江边的老房坚守12年!这名房主为何要这般全副武装,故事的真相究竟如何,案件的背后是否另有隐情?让我们走进本期的故事,通过法律解读案例。
【案件回顾】
2021年1月5日,正是长沙一年中最冷的时候,阵阵寒风从湘江边袭来,不时让岸边的群众打了个激灵,当天的气温是越来越低,但是围观的群众却越来越多。
现场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拆迁工作,被拆的房屋则是在湘江边上矗立十二年的“江景房”。随着一阵轰隆隆的声音传来,这座传奇的“老屋”轰然倒塌,只留下了满地的瓦砾与灰尘。
一名大姐叹息道:“可惜了宋家,跟政府硬刚了十二年,才拿到350万元的赔偿款。”而她口中的宋家正是房屋的主人,而宋家中,属宋稳朝在当地最具名气,在那个年代靠着敢闯敢拼的精神在当地积累下不少财富,他们的创业故事至今仍被当地许多人津津乐道。
【坚韧拼搏,敢想敢干】
宋稳朝的父母本在长沙当地的一家国营工厂当电工,在当时那个年代,这份工作是正儿八经的“铁饭碗”。几兄妹顶着“国营厂”子弟的光环,童年生活也格外幸福,但可惜的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几年。
1989年,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波“工人下岗潮”,与此同时,他们的父母也遭遇了下岗。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他们凭借着丰富的电工经验,开了一家电器维修店。在当时的长沙,从事电器维修的人数不多,行业远远没有达到饱和的程度,在他们的一致努力下,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短短几年后,便在湘江边上开了一家更大的电器维修店,生意越做越好。
但是随着行业的发展,电器维修也渐渐变的饱和,家里意识到长期做这行可能挣不了大钱,于是他们打算做点其他生意。就在众人一筹莫展之际,眼光毒辣的宋稳朝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提出从事湘江周边的四轮车租赁生意。
在当时,拥有私家车的家庭数量极少,人们往往是着乘坐公交赶来,进入景区后又只能步行,因此不少人都是匆来匆往,压根顾不上欣赏美景。
倘若进入景区后能骑四轮自行车,那么游客的出行效率将得到大大提升。正如他所说的那样,观光四轮车一经推出便在旅游市场上获得强烈反响,广受游客好评。
直到2008年,他已然成为了一名坐拥上百辆自行车的大老板,可以算的上当地的“致富典型”。发财之后他也并没有忘本,把挣来的钱都分给了家人,剩余的钱将家里的宅子进行翻修,在原来基础上还加盖了两层,成为了湘江边上的一道风景线。至此,后来所谓的“钉子房”建设完成。
【周旋赔偿,重启谈判】
2009年,长沙市的湘春路成为政府规划的重点拆迁区域,而他的房子也在这个区域,因此必不可少需要面临拆迁的压力。一段时间后,拆迁工作正式开展,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宣传拆迁政策,经过他们的解说,不少人当即签了字。但到了宋家,工作人员明显遇到了不少阻力,不论如何劝说,他们都不愿意拆掉自己的房子,拆迁工作一度面临停止。
原来,社区工作人员确定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宅基地面积确定的,按照记录标准,仅能按房屋一楼的面积赔偿四十余万元,而加盖的两层属于违法建筑,不在赔偿的范围内。
这样的回复令他万万不能接受,在他看来,三层楼小屋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本钱,因此不论如何也不愿意低价进行处理。
眼瞅着拆迁时限临近,拆迁队与他们家又进行了一次谈判,而这次则显得诚意满满,声称只要答应拆迁,开发商即可向他们支付两百万元的赔偿款!这笔钱在当时可是巨款,购买力可见一斑。
面对突如其来的诱惑,他并没有选择见钱眼开,反而要求对方提供政府批文和相关的补偿证明,以此来验证其话语的真实性。令众人意想不到的是,对方拿不出任何证据,谎言不攻自破。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家附近的小屋一个接一个变成了废墟,只剩自家的楼房孤零零的矗立在原地。而趁着周边楼房相继倒塌的时候,拆迁队对他家的房屋也并没有懈怠,他们时常趁着夜色往窗户里扔石块、砸东西,以此来干扰他们的生活,迫使他们尽快搬迁。
起初,宋某面对这样的情况显得气急败坏,但在家人们的建议下,他认为如何制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才是重中之重,其后在房子周边安了十八个监控,此外还养了狼狗和藏獒。
为了避免强制拆迁,他还将楼梯锯掉,常年居住在老屋里,生活用品也都是兄妹帮忙采购,这一住便是十余年。自此之后,拆迁队再也没有来搞过破坏。
2020年,当地政府为了市政规划的需要,又一次找到了宋某,承诺以350万元的价格协商拆除小楼。
而宋某也并未继续讨价还价,直截了当的答应了他们的诉求。在当年,湘江周边的房价在一万五左右,由此可见这笔生意几乎是不挣钱的。
他为什么会如此果断答应政府的要求呢 ,至今都是一个谜,但可以确定的是,房屋所在的地方将被改造为绿化用地,势必会为长沙今后的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
2022年1月5日下午,这栋残喘坚守了十余年的房屋终于倒下了。虽然承载了宋家人许许多多的温暖回忆,但是终究瓦解,成为了时代的一粒沙。
【以案释法】
纵观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拆迁安置一直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如何处理好这类问题更是关键所在。
拆迁安置过程中如何考虑居民安置的感情因素,贴合实际创造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才是破局的关键。
在本案中,宋某的做法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其是否有权拒绝拆迁安置,并在房屋周围安装监控摄像头呢?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该条核心是指当事人在搬离前,理应享有被妥善安置的权利,倘若未经妥善安置,有权不予搬迁。
结合本案,宋某与当地政府并未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其提出的安置条件也并未超出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而其有权不进行搬迁。
此外,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该条中隐私权是指他人不愿公开或不为他人所指的私密活动,结合本案,既然房屋尚未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尚未发生变更,宋某基于其房屋主人的身份,自然有权安装监控摄像头。
读完本期的故事,我们不免感慨宋某的离奇遭遇,正是因为他的“固执”,导致十余年的时间被消耗殆尽,虽然没有被时代的大潮所裹挟,但也失去了更好的十年。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