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死亡!沧州一地发生高空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沧州城你不知道的事儿 2024-10-26 09:49:34

10月23日,肃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的三例处罚文书(肃住建罚决字【AJ2024】003-1、003-2、003-3)显示,此前当地发生的一起高空坠落事故,目前已经有了初步处罚结果。

0

1

0

2

0

3

中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肃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综合

利用项目“7·2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7月27日10时08分,中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沧州昂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肃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综合利用项目,在钢结构搭建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3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令肃宁县委、县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妥善做好善后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经过,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接到事故报告后,肃宁县应急管理局立即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局长即赴现场,组织现场勘查,指导做好事故处置工作。肃宁县政府县长、常务副县长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7月27日,肃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总工会、县公安局、肃宁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7·2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县纪委监委成立了追责问责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时效”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经过勘查事故现场、查阅有关资料、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中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的沧州昂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肃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综合利用项目“7·27”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由于员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引发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工程概况和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省略。。。。。。。。。。。。。。。。。。。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和报告情况

㈠事故发生经过

7月23日,中垭集团项目部部分施工人员因施工费用争议离开工地,不再进行施工。同日,监理单位河南同舟接到建设单位沧州昂达“7月24日至27日沧州市有中到大雨极端天气”雨情通知后,向中垭集团项目部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TZD-7-23),要求“停止一切高空作业,并做好防汛措施”,中垭集团项目部将停工要求通知施工组织者方小窑,因方小窑当时未在现场,方小窑电话通知现场施工组织者黄林松,因已下达停工通知,河南同舟负责该项目的项目总监付志帅有事离开施工工地,该项目项目经理宋立也离开施工工地回到河南。

7月25日,与中垭集团签订临时用工协议的吴文正(死者)、马合等新工人入场。

7月26日,在未接到复工通知的前提下,因感觉天气不错,为了加快工程进度,黄林松组织吴文正(死者)、石来清、马合,并与通过方小窑联系的吊车司机邓志勇进行联系,开始进行施工作业。

7月27日早上6点,黄林松、石来清、马合和吊车司机邓志勇等人开始进行钢结构施工作业,石来清、马合负责在钢梁上面安装大梁和水槽(水槽长8.1m,高25cm,宽40cm),黄林松在下面负责捆绑大梁和水槽并指挥吊车司机邓志勇进行吊装作业。当日10点左右,黄林松让石来清下来做饭,让吴文正接替石来清上去施工作业,安装完一个横梁后,开始安装水槽。吊车将水槽放到作业面后,马合和吴文正分头去解捆绑于水槽两端的吊带,因佩戴安全带的长度距离吊带不够,吴文正和马合解开安全带挂钩去解吊带(未将安全带挂钩重新固定于新的安全位置),在吊车司机邓志勇起吊吊装绳的过程中,工人吴文正从约15米高处不慎坠落地面(掉落位置位于钢结构厂房从东往西约25m处北侧)。

㈡事故救援和处置情况

2024年7月27日10点08分,黄林松拨打120,10时25分120到达事故现场,医生随即对吴文正进行了检查,确认吴文正已死亡。10时36分,黄林松拨打110电话报警。110、肃宁县应急管理局、肃宁镇相关人员陆续到达事故现场,并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截止7月29日,死者善后工作全部处理完毕。

㈢事故报告情况

10时09分,沧州昂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谢树君向其负责人黄柏霖报告;10时15分,黄柏霖电话通知中垭集团项目经理宋立;10时30分,宋立向中垭集团安全部经理乔江杰报告事故;10时36分,黄林松拨打110报警;10时45分,肃宁县公安局将事故情况通报肃宁县应急管理局。

三、事故原因

㈠直接原因

吴文正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未按要求正确采取安全措施(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在没有安全措施保障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导致高处坠落地面死亡,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㈡间接原因

中垭集团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对员工(吴文正、马合、黄林松)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未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作业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员工在明知中垭集团下达停工令后,自行违反停工管理的规定组织施工。

四、存在的问题

㈠相关单位存在问题

1.中垭集团,施工方案内容存在照抄照搬,与实际不符的现象,如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存在“河北涛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字样、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中含有“工程名称:肃宁县第七实验小学”字样;施工方案审核审批不规范,如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等审核人、审批人、日期等均未填写。

2.河南同舟,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审核把关不严,吊装作业安全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施工方案报审表填写不规范,均未填写审查意见、未填写日期。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指导不到位,对于现场违反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情况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未对钢结构吊装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㈡监管部门存在问题

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监管人员对钢结构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认识不全面,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掌握不够精准,安全监管业务能力亟待提升。

2.监督检查不细致不全面。虽然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查,但是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未进行检查。

3.监督检查不到位。按照《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要求,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对该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书》,明确主要监督内容、抽查频次、监督措施等,根据监督检查情况调整工作计划、增加抽查频次。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编制《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书》,对项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方面未做到进行全面检查,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五、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㈠建议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黄林松,男,群众,肃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综合利用项目施工现场安装工,在收到停工通知后,组织工人冒险作业,导致坠落事故发生,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㈡对相关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1.王程祥,中垭集团法定代表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理,履行督查检查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建议由肃宁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处2023年收入(138269元)40%的罚款,计人民币55307元。

2.宋立,沧州市肃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经理,对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建议由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处2023年收入(67349元)百分之三十的罚款,计人民币20204元。

3.付志帅,沧州市肃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综合利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存在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未对钢结构吊装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㈠项规定,建议由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进行0.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㈢对相关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建议

对在该起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名相关责任人员,建议肃宁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㈣对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中垭集团作为施工单位对承建的肃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综合利用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建议由肃宁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6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河南同舟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存在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未对钢结构吊装工程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建议由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进行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认真汲取这起事故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发生,在今后工作中,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风险辨识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三违现象,落实以下防范整改措施。

以下省略...........................................

肃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综合利用项目

“7·2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24年9月18日

3 阅读:1631

沧州城你不知道的事儿

简介:“沧州有力量、有温度的自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