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日报》报道,“周焯华案”的结案陈词进行了三天,最终在12月1日下午控辩双方都完成陈述,将于明年1月18日上午9时30分宣判。
此前,媒体报道,一旦周焯华所有罪名成立,最高可判33年有期徒刑。
人称“洗米华的”的周焯华是太阳城集团创办人,他在去年11月被澳门司警拘捕,涉嫌非法博彩、领导犯罪集团、欺诈及洗黑钱等289项控罪,涉案21人,涉案金额高达8000亿港元(约合7300亿元人民币),案件于今年9月2日开审。
经过三个月审理,案件终于进入尾声,于11月29日开始结案陈词,12月1日控方与辩方都完成了所有陈述。
周焯华在庭上否认从事洗黑钱活动,并多次强调没有参与“赌底面”,而电话投注等业务均在菲律宾境内开展,并获当地政府容许。
所谓的“赌底面”,指赌客在台面上赌博的时候,在台面下以杠杆的方式加大赌博金额。
结案陈词阶段,周焯华自辩,他表示被控犯罪集团及黑社会罪,感到非常无奈及不解,理由是,他经营“太阳城”多年,从未收过任何投诉或举报,也无人命伤亡、财物损失。
他甚至用“一向奉公守法经营生意”来形容自己。
他列举相关数据,指“太阳城”曾经创造澳门博彩收入3000多亿港元,但被控的“赌底面”收益多年才210多亿港元,两者数据差异太大,用巨额的合法收益去掩饰不合法的“小收益”,在逻辑上不通。
洗米华自称没有犯罪意图,也没有犯罪报酬。
他也指太阳城过去每月将收入的九成投入社会公益活动、康乐及文化事务,只有一成作为当月利润,他认为自己公司是“公营机构”。
最后,周焯华向其余多位涉案人员道歉,“万分抱歉,令到他们陷于痛苦之中,对不起……我做过的事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我带给那么多人痛苦,令他们跟家人分开……希望法庭可以开释他们,让他们早日跟家人团聚。”
周焯华的一番言论,明显是为自己喊冤,但控方的检察官指出,警方已充分掌握其犯罪证据。
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名麦姓司警出庭作供,他指警方从太阳城的服务器中找到写明“主太营”(赌底面公司)是自营公司的财务报表。
另外,监听数据有太阳城内部电话问周焯华“赌底面”事宜,对话中,周焯华告诉员工“主太营”跟“太营”两家赌底面公司的占成等,故警方有理由相信周焯华一定知悉“主太营”。
检察官总结,太阳城系统数据、对周焯华的监听及手机聊天群组数据、内地权限实体取得的数据都是案中重要的书证。
证据显示,周焯华在2014年已指示员工将面数和底数分开计算,多名员工通过聊天群组向周焯华等人汇报赌底面资料,涉及228次赌底面记录,其中周焯华14次下达指示。
有信息显示“华哥通知15年2月1日开始食货”,由此可见,“主太营”实质由周焯华操控。
检察官指,“主太营”一般事宜由第五被告张志坚负责,重大事宜才请示周焯华。
张志坚的代表律师周国强在结案陈词表示,按张志坚被控的罪行,可被处判1248年徒刑。
律师表示,张志坚只针对部分控罪有保留地认罪,至于诈骗澳门政府及博企方面,他指政府及六间博企没有因赌底面遭受财产损失,博企亦没有负担不法赌局结果的义务,张志坚仅愿意向澳门政府支付30万元(澳门币)赔偿。
周焯华经营“赌底面”,涉嫌诈骗六家博彩企业及澳门特区政府,据悉,永利、澳娱、美高梅、威尼斯人及银娱多家博彩企业均向周焯华提出民事赔偿损害请求。
多家博企的五名辩护律师都认同检察院的立场,有律师提出希望根据卷宗资料计算损害赔偿金额。
博企律师认为,有关被告在许可地方内不法经营赌博,不论既遂未遂皆构成犯罪要件,被告有犯罪自主性,时间有继续性,而承批公司不知情,故符合诈骗罪,根据民法典私人财产的损失应获赔偿。
除了周焯华,德晋集团负责人、安以轩丈夫陈荣炼也在今年年初被捕。
陈荣炼案将于12月5日开审,他被控犯罪集团、在许可地方内不法经营赌博、诈骗、清洗黑钱等83项罪名,四家博彩企业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请求。
安以轩自丈夫出事后,一直没有露面,闺蜜指她会自己向公众交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