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许可证,即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属于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B14,业务经营范围涵盖互联网接入服务。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授权的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审批和颁发。以下是针对山东ISP许可证办理的详细指南:
山东ISP许可证办理条件
①、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内资企业)。
②、公司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③、公司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④、河北省内范围经营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 万元人民币;跨地区范围经营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⑤、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⑥、公司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⑦、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山东ISP许可证申办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③、公司章程。
④、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身份证。
⑤、员工社保证明。
⑥、接入协议及托管商资质。
山东IDC/ISP业务申请常见问题列表
一、 申请流程及资质相关问题
1. 目前IDC/ISP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和变更有哪些必须了解的政策性文件?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4)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协议;
(5)《关于重新调整<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的通告》(信部电[2003]73号);
(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
(7)《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通告》;
(8)《关于进一步规范因特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方案》
也可以登录中国通信咨询认证网进行查询。
2. IDC/ISP业务是否可受理?
答:IDC/ISP业务已于2012年12月1日起恢复受理。
3. IDC/ISP业务是否所有省份均可办理?
答: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跨地区的IDC/ISP业务均已于2012年12月1日起恢复受理。
4. IDC/ISP许可证申请的咨询窗口在哪里?
答:IDC/ISP许可证申请的相关问题可通过以:153-2139-6264了解
5. IDC/ISP业务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先进入技术评测环节。企业的技术评测申请可以逐项提交,也可以一次性全部提交,各项评测分别按顺序排队进行。评测结果在工信部系统中可查询。
技术评测全部通过后,申请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跨地区申请”或“省内申请”,并提交IDC或ISP业务的申请材料。其中跨地区IDC或ISP的许可证受理及审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省内IDC或ISP的许可证受理及审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通信管理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