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视频平台上骗了刘佩玲19万元的假“靳东”已被判刑,但其他假“靳东”又在互联网上吸引了她。
2024年1月23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假冒演员“靳东”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其他7名被告人假冒身份,虚构事实,多次骗取他人财物,8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但刘佩玲的儿子却认为,“这件事远远没有结束”,母亲还有上万元被其他假冒“靳东”的账号骗去,而且依然沉溺其中,还在和其他假冒“靳东”的账号谈着恋爱。
在众多被假“靳东”骗到的受害者中,刘佩玲非常典型,也非常极端。为了假“靳东”,61岁的她和丈夫离婚了,从家里搬出来,独自租住在上海,每月有3000多元退休金,还找了一份工作,每天除了去上班,就是对着手机和“靳东”聊天,而且还是同时跟好几个“靳东”聊,给他们打钱,为他们花钱。一个假“靳东”被判刑了,她还有其他的假“靳东”,即便从来没有见过靳东本人,通话都是跟所谓的“助理”,她对自己和“靳东”谈恋爱一事深信不疑,甚至拉着自己的母亲和假“靳东”一起组建家族群。儿子劝不了她,旁人也看不懂她,就连法律的裁决也不能唤醒她。
在老年人已经深陷“骗局”之中,甚至心甘情愿被骗的情况下,去反复追究她们为何如此痴迷于假“靳东”,为何多次被骗依然泥足深陷,为何为了一个遥不可及的“明星”,不惜跟家人决裂,其实没有太大的意义。人的感情和心理很复杂,沉迷和清醒有时都只是一瞬间。老年人从假“靳东”处得到了情感慰藉,很多时候是他人无法理解也难以取代的,而且,大量骗子以此为业,话术巧妙,可以24小时陪聊,亲人再体贴,子女再孝顺,也有自己的工作生活,很难做到全面陪伴和“严防死守”。如何从根源上帮助这样执迷不悟的老年人识破真相,远离骗子,守住自己的养老钱,是破除乱象的关键,也是最大的难题。
解决难题,平台负有关键责任,而且责无旁贷。假冒、仿冒账号本就严重侵犯被仿冒者的多项合法权益,如果虚造身份,捏造事实,诱导粉丝打赏,以此牟利数额较大的,更可能构成诈骗罪。也就是说,这些“高仿号”正在实施的,就是违法犯罪行为,而且对老年人进行“围猎”,已经穿透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平台理应对此“零容忍”,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露头就打、高压严打的态势。
但现状却是,虽然很多平台都表示自己在努力地打击“高仿号”,还会时不时地通报处置违规账号的数据,但假“靳东”的问题持续了这么多年,引发了这么强烈的关注,却依然没有禁绝,而且非常容易就可以搜到,甚至会在信息流里推送,假“靳东”们源源不断涌上来,怎么能指望老年人自己去识破,去防范?
打击“高仿号”没有捷径,就得按照《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一条条地落实。要健全注册机制,对申请注册公众账号的互联网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要严格审核把关,禁止用户冒用组织机构、他人真实身份信息进行虚假注册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与注册主体真实身份信息不相符,特别是擅自使用或者关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或者社会知名人士名义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置。可见,平台的责任是很清楚,很重大的,如果不切实履责,任由“高仿号”泛滥害人,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打击涉老违法违规行为,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是社会的良心和底线,每个人都责无旁贷,“高仿号”是从互联网平台滋生起来的,那么要从源头治理,网络平台就是首要之责。究竟有没有下真功夫,不能只看平台的通报,更要看用户感受的实效。如果平台真能夯实责任,从严监管,在治理仿冒账号上下真功夫,相信乱象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会有更多老年人远离骗子,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