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道主义我们送点钱给他我愿意,但是叫我们官司输了赔钱,我一分钱也不会出”男子带岳父去银行取钱,没想到天降横祸,车刚停好就被一声巨大的震动吓得魂飞魄散。下车一看车的后半部分被几块巨石砸塌下去,而坐在后座的岳父当场死亡。
事发当天下午,王先生和岳父一同开车去银行取钱,没想到车刚停稳,就被一声巨大的震动吓得魂飞魄散。起初王先生以为是发生了地震,然而下车查看情况,眼前的场景把王先生吓出了一身冷汗。只见几块巨大的石头重重砸在车的后半部分,车身整体塌陷下去。
精神未定的王先生赶紧去查看坐在后座的岳父,然而眼前看到的情况,让他近乎崩溃。岳父没能躲过这场横祸,当场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王先生一家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从石头的纹路上可以看到,石头是从楼上的墙皮脱落下来的。经过现场调查,墙体属于自然脱落,是一场意外。
这件事对王先生的家人打击很大,他们认为银行应该为王先生岳父的死负责,应该给他们给予赔偿。因为他们去银行办理业务是提前预约的,银行有责任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
但是银行方喊冤表示,墙皮是从14楼掉下来的,和他们所在的一楼没有关系。王先生找到14楼的业主对此事进行沟通。14楼业主也感到很委屈。对方解释道,事发时并不是他们在墙外进行施工,墙皮不是在外力作用下脱落的,而是自然老化的结果。
而且墙体修缮这件事是物业应该做的事,跟他们没有关系。而且墙体脱落并不是偶然的事情,曾经他们多次给物业反映这件事,当时只是一小块小块的脱落。但是物业一直也没做出积极的修缮,才导致发生事故。
王先生一家又找到物业,物业负责人同样也是推脱责任。物业称,当时确实有业主反映过这件事,但是整体上面修缮需要200多万,每家基本要公摊2万左右。涉及到出钱了,业主们都沉默了,无人出面响应。所以墙体修缮的事才一拖再拖。
物业负责人也强调,房屋交付才十几年,严重脱落明显是质量问题,如果要负责的话也应该去找开发商。但是开发商早就注销了,现在根本没办法再找到相关的人。
王先生找了几方都说不是自己的责任,一气之下连同物业、银行及全体业主都告上了法庭。
经过调查取证,法院给出一审判决:物业责任占20%,其余部分由全体业主和银行共同承担。
对于这个判决,双方都决定上诉。经过二审判决,最终判决物业承担所有的责任,全额赔偿王先生一家39万元。
事情到此告一段落。外墙脱落砸到人在保修期内的由建筑的建设单位来负责。如果超过保修期,发生的外墙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建筑物归单位所有,则由单位承担责任;如果建筑物是商品房,则应由业主和小区物业部门承担责任。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像案件中开发商已经注销的情况,可以将该问题报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根据你所反应的问题找专业公司进行评估。同时,也可以将此问题告知业主委员会,后面由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的维修进行监督。物业公司根据评估,由专业维修公司做出预算和维修方案。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只有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使用维修基金,就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才可以动用维修基金,有业委会的,就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通过,决定动用维修基金。写在最后:安全无小事,特别是小区,人口密度大,发现问题,不管是谁的责任,要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做事情的第一责任人,保护他人和家人的安全。
墙皮是楼盘开发商弄上去的又不是业主弄的,这法院估计是脑子进水了吧,连什么叫冤有头债有主都弄不清楚吗。
按情理,应该要追究到房地产开发实际受益人,否则,商品房的质量都是这行参差不齐
公司注销了,就找不到责任人了吗?那豆腐渣工程做完后就马上注销公司可以吗??!
这属于房子质量有问题,但物业绝对推脱不了,甚至连质检站都有责任
开发商建的房,房管局住建局验收的房,他们应该是责任主体。业主只是买了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房。应该向以上三方索赔。
外墙保质期是多少年不清楚,如果保质期未过,那建筑商监理单位必须负责任,那怕公司注销。
要赔就要开发商赔,外墙脱落与业主有啥关系?或找总包工赔。
应该物业赔偿
开发商一注销就啥事没有了,真好
这跟高空抛物完全不同,判业主赔偿是错的。
这不是开发商的事情吗?柿子挑软的捏?
如果是质量问题,那么当年谁验收通过的?
行人在新建十几年的桥面走,桥坍塌,怪行人体重超标吗?不是终身追责吗?同理,找开发商
这个只能叫开发商和质检部门赔偿,质检部门尤其难辞其咎主要负责人应负刑事责任!
明显是外墙保温没做牢固,而且是用喷涨螺丝固定,时间长了就会掉落
[得瑟]你们发现没,不管什么案件一审都是奇葩判决
动不动就开发商公司倒闭,回避责任!
力挺业主!赔偿应该是:设计院、施工方、监理和物业
应该国家赔偿,质量问题是国家部门验收的!应承担担保责任!
房屋设计寿命70年真是个神奇的问题
物业开发商:这个是空气原因,毕竟空气无处不在啊
笑死,业主是最大受害者,就这质量。
维修基金都交了那么多钱,还要业主交什么钱
应该追责开发商,质量问题,注销也不行
很明显的说明了物业就是只管收钱的[笑着哭]
墙皮脱落找开发商属于质量问题。怎么找业主赔
建筑质量怎么能由业主负责任!
我卖菜刀的,你买的菜刀杀了人,要卖刀的负责吗?
物业的钱是业主交的物业费,由物业陪偿最终也会转嫁到业主身上。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
貌似现在工程不都是终身责任制吗?怎么开发商注销了就找不到监理,找不过施工单位
这么多高楼,肯定会墙体掉落。
这不是开发商的责任吗,这么跟业主有毛关系
保修期两年?三年?还是五年?靠北!!!
中国楼宇何止外墙是定时炸弹?以前防盗网装窗外,脱落都有挡住,不至于掉落地下,现在不准装,一脱落就直接落地。
开发商豆腐渣工程根源
开发商对什么都有保修期的看过期了没有,再看看物业干了几年了看看钱都花到什么地方了在说叫业主摊钱的事
要判你法院陪
这个应该物业负责吧,不然你每个月收的物业管理费干什么了
应该终身追责
买房时不是有房屋维修基金吗?这明显是物业公司不作为
教学式割韭菜[鼓掌]
法院随便判,还是要合理才好
开发商注销了公司难道没有法人代表吗 建造个豆腐渣工程然后把公司注销就不用追责了吗
必须开发商负责
买房,就是所有麻烦的开始,因为开发商已注销、物业是管理业主的、业委会人多心不齐哈。。😏😉
法官又睡了,不会判了
很多法官都是大姑娘养的
公司注销就没责任了,天大的笑话,当时的质检部门也注销了吗,经手的人都死了吗?他们的遗产经得起查吗?警察叔叔又嫌麻烦,怕得罪人了吧,搞这事哪有抓青蛙省事
这个就太不讲理了!!!
应判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才对。
五方主题终生责任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相关人员设计年限内出事都应该负责
豆腐渣工程没人管??
这与开发商没多大关系,物业承担百分之百责任没有任何问题。
注销就找不到人了?我成立个公司骗你几亿,然后注销,是不是也不用承担责任
这故事很有启发。开个诈骗公司,骗完钱,注销,脱责了。
第一找开发商,第二找承建筑商,质量和技术问问题
以后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伴随着的是小区没有物业会接手[得瑟]
受益人是开发商和正负,老百姓买房子,被挣了一笔,贷款都没有还完,房价跌去一半,怎么会是受益人
维修基金的钱去哪里了?有多少?那个业主知道?
肯定是开发商的责任,雷是他埋下去的。凭什么让别人赔偿。
严格来说应该开发商和建筑公司赔
这年头 百姓做什么不都是违法行为 资本家都是无罪释放
外墙这层玩意儿是政府强制开发商做的保温层,不做就通不过验收,但至今为止容易脱落的通病没能解决
这个时候物业躲起啦
修墙200万[吃瓜] 呵呵了 这得贪多少啊 如果是像视频里
偷工减料
以后这种事会越来越多的,外墙砖掉落。我现在住的小区第3栋已经把外墙砖全部铲了,刷的涂料
外墙上有巨大的石头?哪里编的故事
搞笑。关银行啥事?
有个小区和开发商打外墙保温层的官司。开发商不只是用易燃的挤塑板代替阻燃型聚苯乙烯板,墙面国家要求一平米六个钉,结果一个都没打!法院判决:已出保修期!这死人了,做鉴定吧!开发商、监理、施工单位、质监站,不信都死光光了[得瑟]
质检验收的从来都没有责任[点赞]
物业已经明知外墙存在安全隐患而不及时整改放任事故发生,玩忽职守不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人员死亡,法院应追究刑事及民事双重责任。
别的不说了[呲牙笑],我就想知道200多万的维修计划是什么[笑着哭][笑着哭]
编!
业主不应该有责任。
建议现有的高层外贴砖楼房一律整改,设法消除隐患。
傻子才出这钱
维修要200w?那直接找人高空作业清掉而不修复要多少钱,几万就够了吧
法院判物业陪谁正确的,至于后面物业要不要去找开发商或者验收部门,那就是物业的问题,而不应该是死者家人的问题,
保修期太短,给开发商偷工减料机会[点赞]
是准确镶钻石吗,那一点地方需要两百万?!
怪地球引力
出现质量问题,即便公司注销了,原公司法人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迫使奸商不敢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中国制造才能创百年工程。
有责任方多了唯独没有业主
开发商和物业共担责赔偿
这法官收贿了
物业的责任
我们还是住平房吧
开发商注销可以找政府嘛
所以说要教育孩子学法懂法,学好了玩法,学不好被法玩[呲牙笑]
房管局只管建房子时收钱,出事屁事没有
才39W?
建筑商的问题让业主承担?还真是有难民挡,有福权享!
知道商品房的危害了吗?醒醒吧!高楼大厦
这就是他们
应该开发商赔啊!这不是豆腐渣工程?
谁验收通过的?只管收钱不用负责???
房子都有维修基金,这钱去哪儿了
房主冤,但是房主是房屋所有人,物业有责任,但是物业本身并没有钱,这钱及时物业出最后也是从全体业主身上省出来,要么提高物业费,要么降低物业服务标准,开发商是主责,出现这样的问题肯定是房屋质量问题,但是现在开发商都鬼的很,即使是大品牌也是一个楼盘注册一个公司完事就注销,不注销也是空壳,这漏洞百出是国家政策的责任,在后面监理单位,管理部门有责任,但是要他们负责他们就会提高准入门槛,无限加高生产成本,最后只能全民埋单。[不开心]
连人带车赔3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