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一个普通的上午,上海闸北公安分局突然发生了一起惊天血案。
一个名叫杨佳的男子,携带汽油瓶、砍刀、铁锤等工具,闯入警局大楼,持刀行凶,造成6名警员死亡,4名警员和1名保安受伤。
这是中国近年来最严重的袭警事件,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事件起因:骑自行车遭盘查引发不满
杨佳,1980年8月27日出生于北京市,民营中专毕业,曾在北京从事过多种职业,如保安、快递员、驴友等。他性格孤僻,不善与人交往,喜欢上网和旅游。
2007年10月5日晚,他骑着一辆租来的无牌无证的自行车,在上海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遇到了芷江西路派出所的巡逻民警。
民警要求他出示身份证和车辆来源证明,杨佳不配合,并要求民警出示证件。
双方发生争执,引来了路人围观。民警将杨佳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在派出所内,杨佳仍然不配合,并声称自己被民警殴打。
经过六个小时的盘问,民警核实了杨佳的身份和自行车的租赁合同后,放行了他。
事件动机:多次投诉无果决心报复
杨佳对此事耿耿于怀,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和不公正的对待。
他多次向闸北公安分局和上海市公安局投诉,并要求开除当事民警,并赔偿他精神损失费。
但是警方经过调查后认为民警没有违法违纪,并两次派员到北京走访杨佳和他的母亲,进行沟通和法律解释。但是杨佳不接受警方的处理意见,并产生了报复念头。
他曾在网上寻找购买枪支的方法,但没有成功。他决定用其他工具实施报复计划,并精心策划了一番。
他事先租住在闸北分局附近的旅店,并购买了作案工具。
他于2008年7月1日晨9时40分,携带7个自制的汽油瓶前往闸北分局,先在警车停放场投掷两个汽油瓶,再在正门西侧的花坛处投掷剩余5个汽油瓶,制造混乱。
他趁保安离岗之际,通过便民服务通道进入大楼,用单刃刀柄敲击大楼内门的保安顾建明,又在大厅过道和值班室等处,先后用刀袭击了当值警员倪景荣、方福新、张义阶和张建平等人。四人因伤势过重后去世。
他通过大厅来到底楼南侧的消防电梯,二楼一警员在接警后冲下楼时遇上等候电梯的杨佳并被其刺伤。
随后杨佳乘坐电梯来到9楼,在遇见交警支队的徐维亚后,向其攻击并导致徐死亡。
他又沿消防通道在10楼、11楼分别刺伤、刺杀警员王凌云、李珂。
后杨佳沿消防通道抵达21楼,并在2113办公室门口刺伤等候电梯的督察支队警员吴钰骅。
他被吴钰骅呼叫的同事林玮、李伟和孔中卫等人用办公椅将其顶在墙角,并抢下凶器戴上手铐。稍后赶到的特警队将其带离现场。
事件处理结果
2008年11月26日,在最高法院的批准下,杨佳被判了死刑。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即便是被判了死刑,杨佳依旧是一脸的幸灾乐祸,还说了这么一句:
“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杨佳的案件令人唏嘘,他的心理可能是有一定程度的偏执和扭曲,他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正确的认识和反省,也没有考虑到他所伤害的人的生命和感受。
他可能认为自己是在为自己伸张正义,而不是在犯罪。
他可能也有一些自卑和逃避现实的倾向,他曾经在北京做过一些小生意,但都失败了,他也没有稳定的工作和家庭。
他可能觉得自己在社会上没有地位和尊严,而且没有人理解和支持他。
经鉴定,他没有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他的行为是有预谋、有准备、有选择地袭击警察。
根据他自己的供述和司法鉴定,他的动机是报复警方,因为他认为警方对他的盘查和调查是不公正和暴力的。他也表示,他想把这件事的社会影响搞大,让更多人知道他的不满。
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他的行为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都是不可容忍的,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这个案件也引发了社会对警察暴力、社会公平道义的讨论和反思。
一方面,有人认为杨佳是受到了警察不公正对待和殴打而导致心理失衡,他是一个受害者和反抗者,他的行为是对警察腐败和暴力的抗争。
另一方面,有人认为杨佳是一个极端分子和恶棍,他是一个施害者和杀人犯,他的行为是对警察正义和生命的侮辱。
这种两极化的观点反映了社会对警民关系、社会公平和法治意识的缺乏和混乱。
在一个法治社会中,警察应该是维护法律秩序和公民权利的保护者,而不是滥用职权和暴力执法的施暴者;
公民应该是遵守法律规则和尊重警察职责的合作者,而不是违反法律原则和攻击警察生命的敌对者。
如果有任何不满或冲突,应该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而不是通过非法暴力的方式来报复。
如果杨佳能够稍微理性一点,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我是哑巴。呜呜呜呜呜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