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多家蛋糕店负责人发现,一名张姓男子在各自的店内现场或者外卖购买了鲜花蛋糕后,向市监部门投诉举报蛋糕的食品安全问题,理由均是”蛋糕上点缀了不能吃的东西“,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12月5日,蛋糕店商家曾女士(化姓)介绍,“工作人员告诉我他就是职业打假的,让我跟他私了,因为我拿不出鲜花是属于可食用的证明。张某直接向我要1000元以及蛋糕的退款。”
潇湘晨报记者致电张某,对于其投诉的依据,其表示,“我按食品安全法走。你怀疑我的身份是职业打假或者是什么爱好也好,随你便,我是合理合法维权。”
商家胡先生质疑张某,“长沙有20多家蛋糕店被你投诉,你这不就是职业打假”。
对此张某称“那你报警吧”。
网友评论道“我姐店里被人买个温度计,告到工商局,说温度计没有说明书,要求赔偿1000元。我姐夫说我不接受私了,走司法罚3000可以接受,私了1000我不给
超市里卖的创口贴被讹了1千,工商来了说没有卖药的证不允许卖,只能药店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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