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秦时代,我国的社会保障观就已经初步形成。《礼记》中有云:“老人有晚年,壮年有用处,年轻人有能力,老人有病,孤儿有病,残疾人有病。”所谓“大同”,就是“老弱病残”,“老弱妇孺”,“残废者”等,都受到了保护,都过上了美好的日子。而宋代之前各朝对灾害的救助,则是以救灾为主。统治阶级只关注受灾人口,比如水旱灾害、地震蝗灾等,这与原来的社会安全理念相抵触,而且也限制了救助的对象。救援的方式都是临时性的,无非就是开仓放粮,免除灾民的税赋。结果是,救助成效不大,对救助对象的关注不足。宋代通过吸取和总结前人在社会安全问题上的成功经验,回到了最初的含义,建立了一种涵盖了“生养死葬”的较为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立健全的储备和备荒制度以及健全的福利制度。他不但要拯救荒芜之地,还要拯救贫穷之地。
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宋代十分注重社会性安全的立法,在政府强制力量的支持下,把社会性安全的理念写入了法律条款,并以完备的法制作为社会性安全的指导原则。统治者颁布了很多的法令和条例,比如对灾情进行调查的是报灾,对灾情进行调查,对灾情进行了安济,对富户进行了劝分,对贫困人口进行了劝分,对孤苦无依的人进行了扶助。另外,宋代还颁布了一条"胎养助产令",也就是举子法,以保证社会人口的数量不减。本法令还规定:凡邻近州县村庄,均设“举子仓”,凡有耕种者,一人一石。此法令不许人民因为贫困而不能生育。在中国的历史上,人口对于农业和战争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人是最高的生产力.若是民众担心无法养活自己的子女而不能生育,对于国家和社会而言,都是极其有害的。
建立一个高效的储备和应急系统。从总体上看,宋代的粮仓制度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的粮仓:一是在国家粮仓的基础上,二是在南宋建立了地方粮仓。常平仓、义仓、广惠仓、惠民仓是我国最主要的粮仓。一开始,四大粮仓之间,有着明确的职业划分。常平仓的作用是救济灾民,每年丰产的时候,都会以比市面上更高的价格收购,一旦饥荒的话,就会以比市面上更低的价格出售。这样才能保持粮食价格的平稳,不会伤到农民也不会让商贩们囤积粮食。广惠仓用来填补常平仓中的空缺,救济那些年迈的老人和生病的人。“金库”掌管“捐贷”、“捐税”,是由政府设立的,根据人口、土地等情况收取的。而惠民仓,就是专门用来赈灾的。在之后的发展中,各种粮仓的救济职能逐步融合。到了南宋,由于常平、义两个仓种的衰落,救济程序繁杂,反应不及,许多地方的仓种应运而生。当地的仓种一般都不是很大,而且多是为了解决当地的救灾需求。仓粮的救济职能也逐步弱化,趋于单一化。这两种方法是比较常见的。
系统的保障机构。人生,本就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宋代设立了一整套社会保障机构,从维持生命到死亡。像是养济院、安济院、广惠院、安养院,又像是医馆、翰林医官院、御医院、御医院等等,都是用来给穷人治病的。尤其强调了宋代帝王对中医的关注,这是前所未有的。同时,在医政法规、医事制度、医事等三个领域,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一些有见识的人的倡导下,在卫生领域的福利和对穷人进行领养和救助的福利机构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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