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名企业负责人,樊玥聪和许琰玮,原本是在商场上打拼的创业者,他们实际控制的企业与中国移动成都分公司有着流量统付业务方面的合作。
这本该是一场正常的商业往来,却不想因为合同约定中一个看似简单却又至关重要的细节——流量折扣究竟是“7”折还是“1”折的问题,引发了一场巨大的风波。
2016年5月,中国移动成都分公司以合同被篡改为由,向成都公安报了案。随后,樊玥聪和许琰玮的命运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自此,开始了他们漫长而煎熬的羁押生涯。
在司法程序的推进过程中,每一步都充满了波折。2019年9月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认定樊玥聪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许琰玮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这样的判决结果,对于樊玥聪和许琰玮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然而,他们并未就此放弃为自己争取公正的权利。
一审宣判后,两人不服判决,毅然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上诉。四川省高院于2021年8月16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无疑给了他们一线希望,可重审的结果却依然不尽如人意。
2022年12月28日,成都中院经重审后,仍判定被告人构成诈骗罪。但樊玥聪和许琰玮依旧没有屈服,再次向四川高院提起上诉。
终于,在2024年8月6日,四川省高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宣告樊玥聪、许琰玮无罪。这一刻他们等得太久,整整7年的羁押时光,他们在看守所里度过了无数个日夜,承受着身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
如今,重获自由且还以清白的他们,开始为自己7年所遭受的种种不公去争取应有的赔偿。樊玥聪提出的赔偿金额为15548278.32元,许琰玮申请的赔偿金额为12624278.32元,总计近三千万元。
樊玥聪的赔偿申请书中,详细列出了各项赔偿诉求。首先是人身自由赔偿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通知,自2024年5月20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462.44元计算。
樊玥聪被羁押7年,以此标准计算,这笔赔偿金数额不菲,高达6140278.32元。这看似只是一个冰冷的数字,但它背后所承载的,是樊玥聪7年失去自由的痛苦与煎熬。
除了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也是极为重要的一项诉求。长达7年的羁押,对当事人的精神造成了难以估量的巨大伤害。
在那狭小的看守所空间里,他们承受着可能被错判的心理压力,与外界的隔离更是让他们的精神状态饱受摧残。因此,樊玥聪申请5000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自己这7年精神创伤的一种合理诉求。
再者,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当事人的财产可能被查扣。若存在不当查扣或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况,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樊玥聪为此申请了2558000元的查扣财产损失赔偿金,以弥补因案件而遭受的财产方面的损失。
还有,在漫长的刑事诉讼过程中,樊玥聪和许琰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然会产生一些合理的支出,比如律师费、差旅费等等。这些支出也是他们在这场冤屈之战中实实在在付出的代价,所以樊玥聪申请刑事诉讼中应诉喊冤的合理支出赔偿1850000元。
不仅如此,两人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多家媒体上赔礼道歉,以恢复他们的名誉,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毕竟,这7年的冤屈羁押,已经让他们的名誉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损害,只有通过公开的赔礼道歉,才能让公众重新认识他们,让他们真正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道。
目前,许琰玮已收到成都中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该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立案审理,而樊玥聪称其目前尚未收到该通知。后续法院将如何审理这起国家赔偿申请案件,无疑是众多人关注的焦点。
这起事件,不仅仅是樊玥聪和许琰玮两个人的事情,它更反映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以及当冤屈发生后,当事人依法争取自身权益的合理性。
我们期待着法院能够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这起国家赔偿申请案件进行妥善审理,还樊玥聪和许琰玮一个公道,让他们能够真正从这场长达7年的噩梦中走出来,重新开启他们的人生新篇章。
那么一审、二审判决者应当如何处理呢?钱是不是应当由责任者来赔呢?
462.44每天,7年咋就600多万了?
7和1都搞不清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