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韩国判处7名中国船员死刑,原因是这七个中国人在船上杀死了7个韩国人。当时中方聘请了文在寅作为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文在寅为中国船员辩护时义正辞严地说:“如果因此判中国船员死刑,这对大韩民族来说是永远的耻辱!”
韩国民众当时对这个案件并不了解,然而他们却义愤填膺地一致要求将他们处以极刑,但是在文在寅律师的艰苦努力下,终于,韩国向民众公开还原了案件事实真相,最后已经被判死刑的7个中国船员改判为无期徒刑。
事实真相是:7个中国船员在韩国渔船上工作时,遭到了韩国人经常性的无理殴打、折磨、虐待。并处心积虑地欺骗中国船员签下了10万违约金的“卖身契”,最后中国船员忍无可忍为了自保才他们除之。(图片网上下载,如侵秒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