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旅书法家王成志同志应邀为著名音乐家《王洛宾故居》题字——《王洛宾故居》揭牌仪式在河北涿州举行
军旅书法家王成志,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自幼酷爱书法,学渊深深,家传厚重,取法乎上,起点不凡,落笔不俗。书法作品“最美中华、大国兴起",曾荣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举办的纪念香港回归21周年和改革开放40周年书画作品展“特邀金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妇女报、解放军报、神州杂志、作家报、地铁文化窗、中外名流书画家报、中国文化进万家报、老战士杂志、军队内部报刊、环球华商报、国家官方网站等1000多家次报刊媒体刊载布展书法作品600多幅,为相关单位部门和报刊题字60多幅。
王洛宾(名荣廷、字洛宾)祖籍河北涿州,1913年12月28日生于北京。1931年,毕业于北京通州潞河中学。1934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在北京铁路“扶轮中学”任音乐教员。1937年,“芦沟桥事变”爆发之后,前往山西参加八路军“西北战地服务团”,投身抗日救亡宣传,创作《老乡上战场》《风陵渡的歌声》《洗衣歌》等抗日歌曲。同年秋天,他与北京艺术专科学校女友罗姗(杜明远)结婚。
1938年,在兰州参加“西北抗战剧团”,前往甘肃、青海各地宣传抗日。改编《达坂城的姑娘》、《青春舞曲》、《虹彩妹妹》、《曼丽》等民歌。
1939年,在青海西宁任音乐教育工作,创作、改编《在那遥远的地方》《半个月亮爬上来》《玛依拉》等民歌。1940年,负责组建“青海儿童抗战剧团”,创作七场抗战歌舞剧《沙漠之歌》和《送郎出征》《穆斯林青年进行曲》等抗战歌曲。
1941年春,在兰州与妻子罗姗解除婚约,随后被兰州国民党当局以“共产党嫌疑”罪逮捕,关押在兰州大沙沟监狱,苦狱三年。在狱中,他为狱友们创作《蚕豆谣》《我爱我的牢房》《睡在戈壁滩上》等二十余首囚歌。1944年春,经多方营救出狱,王洛宾返回青海继续从事音乐教育工作。改编《阿拉木汗》《可爱的一朵玫瑰花》(都达尔与玛利亚)《依拉拉》《曲曼地》等西部民歌。1945年,王洛宾与第二任妻子黄玉兰在西宁结婚,婚后生育三子。
1949年9月,他在青海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时任一野一兵团政治部文艺科副科长,他与王震将军创作军歌《凯歌进新疆》。1949年12月,任新疆军区文艺科长。改编《哪里来的骆驼队》《我不愿擦去鞋上的泥》《在银色的月光下》等新疆民歌。
1951年12月,第二任妻子黄玉兰在北京病逝,葬于涿州上念头村。1952年,在南疆喀什二军文工团任音乐教员、创作员。改编《沙枣儿花香》《圆圆的》《美就美在眉毛上》等十余首新疆民歌。1957年,在新疆军区文工团任音乐教员、创作员。创作《战斗的历程》和《无人村》等两部歌剧。1958年,创作歌剧《两代人》和音乐话剧《步步紧跟毛主席》,主题歌《萨拉姆毛主席》被人民群众广泛传唱。同年,王洛宾被评选为新疆军区先进文艺工作者。
1960年,因莫须有罪名被军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0年。1962年,假释出狱,返回新疆军区文工团“戴罪服务”,任音乐教员、创作员。改编创作《看火车》《江巴拉汗》《草原上的金太阳》《天上的云》等十余首民歌。1965年,押回狱中继续服刑10年,在狱中搜集改编《哈来龙》《离别》《阿顿江》《高高的白杨》《萨阿黛》等十余首新疆民歌。1975年,刑满出狱。继续被政治管制,在生活极度困难时,仍然坚持音乐创作,改编《我愿变成一杯香茶》《西淋江》《你的热泪把我的手背烫伤》等十余首新疆民歌。1978年,为新疆工一师文工团创作七场歌剧《托慕尔的百灵》。1979年,应兰州军区肖华政委邀请,前往兰州军区为“战斗歌舞团”创作七场歌剧《带血的项链》,该剧进京参加国庆30周年汇演,荣获文化部颁发歌剧创作二等奖。
1980年,为“乌鲁木齐市文工团”创作七场歌剧《奴隶的爱情》。为彻底解决王洛宾的政治遗留问题,新华社为他在“内参”披露“老音乐家王洛宾的困境”,引起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指示解放军总政治部派专人前往新疆调查解决问题。1981年,新疆军区召开平反大会,为王洛宾同志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和军籍。时年68岁的王洛宾又重新穿上军装,任新疆军区歌舞团艺术顾问。
1983年,甘肃人民出版社为王洛宾出版《洛宾歌曲集》为他的民歌作品署名。1986年11月,新疆军区政治部、新疆音乐家协会联合举办《人民音乐家王洛宾作品音乐会》首次向社会全面介绍他的音乐作品,授予他“人民音乐家”光荣称号。新疆人民出版社为他出版《在那遥远的地方》《丝路情歌》英汉对照王洛宾歌曲集。
1988年,王洛宾75岁光荣离休,享受副师级待遇,并且荣获中国人民解放军“胜利功勋章”。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2年,中央文化部、中国唱片总公司为王洛宾颁发《在那遥远的地方》“金唱片特别创作奖”。1993年,《在那遥远的地方》《半个月亮爬上来》被评为20世纪华人音乐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