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于直播带货的相关条例
《条例》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务的,应当在其首页、视频画面、语音、商品目录等处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
《条例》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这也同时对于相应的从业者,也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可以说是从产品到直播的内容都做了相应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好相应的消费者权益。因为在商业场景来说的话,更多的还是消费者处于弱势群体。近几年电商增长了近10倍,但是退货投诉高达47倍,远远赶超于增长速度。从这里不难看出来,直播带货的商品质量,以及在直播当中的宣传语还是存在很大的问题的这个政策就是应对在直播间购物的消费者维权时所遇到的问题。这时不免要回想到之前大小,杨哥、辛巴等人早早的宣布会逐渐减少直播带货的次数。哪怕是直播也更加偏向于娱乐直播。
小编觉得这次的条例的发布,对于一些三无产品的打击力度将会更大。还有就是对黑五产品的虚假宣传,还有一些比较夸张的功效宣传等等,这种产品的话打击力度会越来越严格,惩罚力度也会越来越严格。面对最新的规则,各位看官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