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坤这回是真被惹毛了。
昨天刷到那条"四川芬达"的哭诉视频时,我第一反应是这哥俩碰瓷碰到铁板上了——毕竟在短视频平台上装疯卖傻的模仿者海了去了,能让正主亲自下场起诉的还真不多见。
事情其实早有苗头。

去年十月份开始,这俩活宝就盯上了杨坤的经典造型,铆足了劲在直播间整活。
穿皮裤戴墨镜都算常规操作,最绝的是把《中国好声音》的舞台背景直接抠图当直播背景,连导师转椅的细节都1:1复刻。

有次直播我点进去看过,那哥们在镜头前鼻孔朝天,掐着嗓子学杨坤说"我今年有32场演唱会",弹幕里当时就有人刷"这波要凉"。
果不其然,年前他们的账号就被平台连续处罚。

先是停更七天,解封后变本加厉搞出"拉不拉坤"这种带狗名的烂梗,结果喜提三十天封号大礼包。
本来以为消停完春节能学乖点,没想到转头就收到法院传票,这下彻底把"模仿"玩成了"被告"。

仔细扒过他们被转发的视频,确实有点过了火线。
有个段子把杨坤的成名曲改词成"无所谓,我姓刀",还配上"让华语乐坛倒退十五年"的阴阳怪气。

直播间更离谱,直接躺地上演"唱歌缺氧"的戏码,弹幕里真爱粉气得直骂街。
要说完全没恶意,鬼都不信。

有意思的是评论区画风突变。
最初还有人嘲讽杨坤"玻璃心",等群众真去看了原视频,清一色改口说"告晚了"。

有个老哥说得在理:"玩梗要适度,你搁直播间管人叫阿坤,转头就暗戳戳拿人家和狗比,这不纯纯找削么?"
这事儿也给那些山寨号提了个醒。

前阵子鹿哈、粥饼伦那帮人改名换姓,现在看来真是有先见之明。

法律界的朋友说,现在《民法典》对肖像权和名誉权管得严,别说直接照搬造型,就连特定手势和口头禅都可能踩雷。

有个案例记得特清楚,去年某博主因为学汪峰"我要上头条"的梗,结果被认定构成商业侵权,赔了八万多。

不过短视频江湖向来是流量为王。

听说这哥俩靠模仿杨坤三个月涨粉37万,直播间礼物刷得飞起。

被起诉后还耍小聪明,把账号简介改成"杨坤老师告了我们",结果被网友群嘲"坟头蹦迪——作死到底"。

最新动态显示他们开始删改早期视频,但互联网是有记忆的,那些被网友录屏的"经典场面"早传得到处都是。

这事儿闹到现在,其实已经超出普通娱乐纠纷的范畴。

平台方至今没明确表态,但眼尖的人发现,最近搜索"明星模仿"关键词时,前排内容明显少了恶搞元素。

或许这次事件真能成为行业转折点,让那些靠碰瓷明星吃饭的网红掂量掂量,到底是流量重要,还是别吃牢饭更重要。

互动话题:

1.你觉得网红模仿明星的底线应该划在哪里?

2.如果换作你是杨坤,会怎么处理这种恶意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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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模仿驴呢,你是驴?
嫉妒人家模仿的比他自己还红?[得瑟]
只许你明星各种下作,不正当言行,就不许别人恶搞你了啊
那头驴几千都看得起的……对不动起诉
模仿就要模仿到位,他朝你们扔泥巴,你们也拿来种荷花啊。
马保国老师要是跟他们一样起诉别人的话现在至少亿万富豪了[呲牙笑]
模仿唱歌没事,但是你利用人家的网络黑料,抹黑人家,人家看了肯定不高兴。就好像一个明星挖鼻屎,被人拍了,你拍视频模仿人家挖鼻屎,人家看了肯定不开心。
但是人家超越了原主,表演比原主好看,太有才了
正品都懒得看,还看个山寨货[得瑟]
这些网红垃圾早该处理
要告,无所谓。
让我们带来快乐情绪价值!无所谓无所谓
模仿的界限在哪里。只要产生利益,人家就可以告你,就这么简单。合法界限就是征得人家同意。
以事论事,就是因为现在的网红搞的网络乌烟瘴气,有样学样,平台缺乏监管,导致不良风气大增
模仿什么不好,一条狗有什么好模仿的
这让鸡哥的小黑子怎么办?[哭哭]
无所谓你们继续![笑着哭]
你礼貌吗
有没有从来没给网红送刷过一毛钱礼物的
都不是好鸟
无所谓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法官,你说他丑话你,请拿出证据来 杨坤,请看VCR 法官,哈哈哈哈…
这俩也不是啥好货,就等着杨坤还嘴呢,然后收割一波流量,只怕是算盘打错啦。
[得瑟]不要用㸰的形象照!不要提㸰姓名!
对,人家没指名道姓
娱乐圈够乱的了,还有一群瘪犊子添乱,活该被告
无所谓 无所吊谓
不良不才傲大的明星,就是要打倒,它唱的歌不是让人听让人模仿吗,广场舞放歌跳舞就有错吗
不是说,你朝我扔泥巴,我拿来种荷花吗[得瑟]
他们朝我扔泥巴[呲牙笑]
你俩找屎啊,阿坤可是我的偶像
给阿坤来一首,掀起你的头盖骨
扔了肯定进去踩缝纫机,没跑
混娱乐圈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就那样的丑化你,心里应该也知道吧
杨坤应该起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