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这个词,已经很久没有被热议过了。
近日,河南平顶山市叶县,却因这个词冲上热搜。
事情是这样的。
贾柯大学毕业后,回叶县老家承包了一片30亩的果园。
花了5年时间,贾柯将这些树苗培育成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果树,并获得了国家绿色认证,果园也成为大学生创业基地。
正当自己的事业迈向正轨的时候,却陷入了一场风波之中。
原因是当地要修建一条公路,会占用果园的部分土地,贾柯尽管心中不情愿,也选择配合相关部门。
2023年11月时,贾柯和公路工程方共同委托河南百信评估公司,对其土地进行价值评估,得出的结果是,所占的7亩果园价值319万。
但这个赔偿结果,县领导却并不认可,几番推诿之下,赔偿程序不了了之。
后来,镇干部找到贾柯表示:只能赔偿18万元。
赔偿的根据,是按零星果木标准补偿,执行依据是“豫林经【2017】2号规定”。
贾柯认为自己的果园是经济林,便联系到河南省司法厅咨询,对方的回答是“豫林经【2017】2号规定”,早在2020年11月时就已经废止。
这等于是相关部门,拿了一张作废的规定,制定了补偿款。
于是,双方陷入僵持阶段。
让贾柯没想到的是,自己的果园,竟然被强拆了。
2024年4月2日清晨,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当地部门找来各类破拆车辆100多台,在对果园断电之后,开始进行拆除。
为了防止被拍照录像,在拆除过程中,还专门派人去管理过往车辆,不允许过路车辆停车,更别说拍照录像了。
而贾柯的母亲、妻子和亲属,因为在强拆过程中拿出手机录像取证,结果被对方人员推倒在地,手机被抢走,家人也被送到了派出所关至晚上近9点。
要不是央视报道了此事,贾柯还处于“叫天天不应”的困境中。
在向央视提供的一段录音中,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表示:
都是为了项目的进展,对事不对人,我愿意承担责任,你们想告就告。
“想告就告”这话过于嚣张,被媒体报道出来后,网友们很快将这位副县长的老底儿扒了出来。
有网友惊奇地发现,这个副县长1971年出生,但1985年就开始工作了。
而这一年,这位副县长的年龄不满14岁。
随着网友的热议,当地相关部门很快发现了这个BUG,并马上进行了信息修改。
原本参加工作的时间是1985年,如今已经变成了1988年。
到底是以前的信息输入有误,还是副县长心虚修改,那就不得而知了。
抛开这些“意外事端”先不谈,这件事的起因,还是因为补偿款的协商问题。
有人觉得赔偿18万,确实有点欺负人。
也有网友表示:7亩地就想要赔319万,明显是在狮子大开口。
对此有网友回复到:一个漫天要价,一个一毛不拔,看谁强得过谁?
不过这7亩果园,并不是一般的土地而是经济林,319万也是专业机构评估的结果,而且这个结果,是有商量余地的。
更重要的是,赔偿款是不是虚高,并不能成为“强拆”的理由。
修路确实是一件好事,但办好事的前提,不应该建立在不择手段之上。
暴力强拆,拆除的不仅是建筑本身,相关部门公信力的损害,更加严重。
也正因此,此事一经报道就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9月20日,上级相关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此事。
这个事件中,确实有很多事情需要仔细调查。
1、副县长未满14岁就参加工作,是信息录入错误,还是另有隐情?
2、2011年公安部就下发文件,严禁参与征地拆 迁等非警务活动,这次强拆中,有无违反此规定的现象?
3、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有效沟通,如何加强?
9月19日,媒体采访了叶县县县委一把手文晓凡。对方表示:整件事情很清楚,不存在网传强拆的事情。
作为一把手,如果要否定媒体的报道,起码要摆事实拿证据,不能只凭言语上的否定来了结此事。前阵子“指鼠为鸭”的影响还未消除,不要再搞这种引起争议的事情了。
各位小伙伴,你们认为此事有反转的可能吗?
欢迎留言,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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