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封神的残酷真相

最爱历史说 2024-08-02 02:32:57

北宋嘉佑七年(1062),64岁的包拯官至枢密副使,距离相位仅有一步之遥。然而,五月的一天,他在执行公务之时突然得了急病,回家后不久就病逝了。

消息传开,宋仁宗辍朝一日,亲自来到府上为其吊唁。整个京城似乎都陷入了悲伤之中,“忠党之士,哭之尽哀;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

史书里,包拯人生的最后一笔重重落下,他的功绩与理想就此定格。

但是,包拯的传奇并没有谢幕。在厚重的历史之外,包拯频繁地现身于笔记、话本、杂剧、小说之中,成为百姓生活中的“司法之神”。在民间,包青天的势力几乎和关二爷一样,甚至比孔夫子还要深入人心。

明人张岫于是提出这么一个问题:“宋之名臣彬彬其盛,何独公(包拯)之名愈久而愈彰?”

包拯像。图源:网络

01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生于真宗咸平二年(999)。他出身官僚世家,29岁考中进士,登上仕途。他这一生,可称得上官运亨通,从县官起家,当过京官,牧守过地方,当过御史和谏官,做过转运使,最后官至枢密副使。

包拯长期在地方工作,最有名的就是他知开封府的一年半。《宋史》载一事,包拯上任伊始,便敞开衙门,使得百姓得以进入大堂,直接向自己告状。

如果要给包拯画一个历史画像,大体就是一个刚猛正直的士大夫。他性情耿直,不怕得罪人,所以权贵畏惧之。他恪守孝道,初做官时,因为父母年老,主动解官归乡,人生最要求上进的十年就这样过去。他清廉守正,衣服、器用、饮食一如布衣百姓,并且定下家规:“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

不过,包拯并不只是一个道德楷模。仁宗一朝是群星闪耀的时代,皇帝开明,士大夫敢言成风,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苏轼等名臣辈出。包拯虽然没有像范仲淹、王安石那样提出宏大的改革方案,但他每到一处,必然兴利除弊。

当时,北宋财政紧缺,已有积贫之势;边境也不安宁,西夏和契丹虎视眈眈;土地兼并严重,农民流亡。包拯频繁上疏谏言,涉及吏治、朋党、冗费、财政、边备诸多方面,后来有人将他的171篇奏议整理成了一个集子,名为《包孝肃公奏议》。包拯作为改革家的高瞻远瞩,尽在其中。

宋仁宗和包拯的君臣相合也是一段佳话。图源:网络

当然,人们最关心的还是包拯的断案事迹。《宋史》里只记载了两例,但翻阅包公的墓志、奏议以及时人的笔记,他留下来的断案故事还真不少。

载入史册的是割牛舌案。有村民来告官,说自家的牛被人割了舌头,包拯对他说,回家把牛杀了,然后卖了。不久之后,包拯就接到报案,报案人说有村民私自杀耕牛。包拯心知报案人就是割牛舌的凶手,于是喝道:“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那人一听,十分惊慌,露出了马脚。

包拯在开封府时,有百姓卖柴火被抢,防卫之时被打伤。包拯下令对抢劫者施以笞刑,开封府推官吕公孺说:“盗而伤主,法不止笞。”坚决不同意包拯的判罚。包拯知错能改,并称赞公孺坚持原则。

包公的墓志里也记录了不少案件,其中有一个从舅犯法案:“公性严毅,有从舅犯法,公挞之。”司马光的《涑水记闻》则说包拯将从舅处死了。还有一个贵臣拖欠财货案。有权贵拖欠他人货物,包拯下令命其偿还,权贵不听,于是包拯将其传唤至庭前,与原告对质。权贵十分窘迫,归还了财物。

沈括的《梦溪笔谈》中记录了一事。包公担任开封府尹期间,有百姓犯法,应当受杖刑,为免皮肉之苦,便贿赂胥吏。胥吏为他出主意,让他在包公下令行刑之时喊冤,自己则故意对其大声呵斥,不许其申辩。包公认为胥吏仗势欺人,于是杖责了胥吏,宽宥了罪犯。殊不知这样却正中他们的下怀。沈括最后总结说:“小人为奸,固难防也。”

从这些故事可以看到,包拯绝不是事事都能明察秋毫,他也会犯错。这样的表现,可以算作一个称职有为的能吏,却远远达不到断案如神的地步。但是,包拯展现出了一些可贵的精神特质:不畏权贵,明察机智,大义灭亲,爱民如子。此后,包拯的故事不断文学化、戏剧化,但其精神却是一脉相承的。

那么,一个意义相对有限的国家官吏,是怎样变成人人爱戴的司法之神的呢?

02

包拯逝世之后,出现了两个不同的包公形象。

一个出现在士大夫的书斋里。

司马光《涑水记闻》记载了一则传遍京师的民谣:“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沈括《梦溪笔谈》里载:“包希仁笑比黄河清。”这两个民谣都被选进了《宋史》之中。

南宋初年,文人朱弁所著的《曲洧旧闻》里记载了一个文学色彩极浓的故事。历史上,张贵妃的伯父张尧佐被任命为淮康军节度使、群牧制置使、宣徽南院使、景灵宫使,圣旨一下,举朝惊骇。身为监察御史的包拯屡次上疏反对,言辞十分激烈,甚至他在直面仁宗的时候,依然喧哗失礼。仁宗十分罕见地动怒了,但转念一想,还是放过了包拯。

朱弁将这个故事魔改成了小说:

一日将御朝,温成(张贵妃)送至殿门,抚背曰:“官家今日不要忘了宣徽使。”上曰:“得、得。”既降旨,包拯乞对。大陈其不可,反复数百言。音吐愤激,唾我帝面。帝卒为罢之。温成遣小黄门次第探伺,知拯犯颜切直,迎拜谢过。帝举袖拭面曰:“殿丞向前说话,直唾我面。汝只管要宣徽使、宣徽使,岂不知包拯为御史乎!”

文人笔下的包拯是一个正直不阿的大臣,有这样的人在,朝政才能清明。在这些故事里,他们得以感受与皇帝共治天下的尊荣,享受坚守正道打倒奸佞的快感。

与此同时,另一个包公形象出现在喧闹的茶楼酒肆、瓦舍勾栏,成为话本、杂剧里的主角。这里没有高高在上的士大夫,只有一群无业游民、乡野村夫、贩夫走卒、秀才寒儒。他们不想关注金字塔尖的斗争,眼里只有自己的生活。

宋代话本《合同文字记》就出现了包公判案的故事。

汴梁农民刘添瑞遭遇旱灾,外出逃荒,临行前与兄长刘添祥签订了一纸合同文字,做为日后回家的证据。多年之后,刘添瑞死在外面,其子刘安住带着合同文字回乡。不料刘添祥之妻王氏想要独霸家产,不认合同,指使丈夫将刘安住打得头破血流。包公将众人带到公堂,取两方的合同一对照,果然一致。于是判决刘安住归宗,还要打刘添祥的板子。此时,刘安住说:“宁可打安住,不可打伯父。”包公见安住孝义,于是举荐他做了官。

还有一个话本名叫《三现身》。祥符县押司孙文,曾救过一个冻倒在雪地中的人。此人也姓孙,人称小孙。获救后的小孙却恩将仇报,与大孙孙文之妻私通,并设计将其害死,对外则谎称孙文投河而死。后来,孙文的鬼魂连续三次出现,留下了一个字谜:“大女子,小女子,前人耕来后人饵。要知三更事,掇开火下水。来年二三月,句巳当解此。”包公通过悬赏,了解案情,猜到了字谜的答案。女子即为孙,小孙白白得来大孙的家业,即“前人耕来后人饵”。“句巳”两字,合起来乃是“包”字。包拯将凶手正法,从此名闻天下,“人说包龙图,日间断人,夜间断鬼”。

公案作品的出现,把包拯放到寻常百姓的生活中。包拯现身的舞台,不再是朝堂,而是处理奸情凶杀、家产纠纷等琐碎事务的官衙。

虽然皇帝也提倡清官,但更喜欢忠臣,士大夫则喜欢用道德楷模来褒贬时事,以求儒道大兴。但这些,离历史很近,离百姓很远。因此,书斋里的包拯慢慢消失了,市井生活里的包拯却流传了下来。

宋朝以来,由于商品经济的繁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且多样,新的纠纷不断产生,中国社会进入“诉讼爆炸”的时代。可是现实之中贪官污吏太多,人们需要一个正义的化身,带领他们走出灾难。清官就是老百姓为自己创造的理想官吏,用自己的痛苦供奉的神灵。

事实证明,用痛苦浇灌的花朵,其生命力是无穷无尽的。

合肥包公园。图源:摄图网

03

宋代以后,包公成为了一个符号。

元代,蒙古人的统治技术十分粗暴,民族歧视和吏治废弛造成了深沉的苦难,处于社会底层的百姓呼吁清官为他们做主。再加上,还有像关汉卿这样的大师级人物,打磨剧本,勾起人们心中的痛苦。包公断案的元杂剧如雨后春笋般生出,代表作品有《包待制三勘蝴蝶梦》《包待制智勘鲁斋郎》《包待制陈州粜米》等。

《包待制智赚生金阁》有这么一句话:

只愿老爷怀中高揣轩辕镜,照察我这悲悲痛痛、酸酸楚楚、说无休、诉不尽的含冤负屈情。

这些杂剧边演边改、边改边编,以至于越编越多、越传越神。到了明代,公正无私的包公脱去了凡人的胎骨,化身成神。当时,以包公为主角的小说层出不穷,代表作品是《包龙图判百家公案》和《龙图公案》,都是二十几万字的大作。

包拯有两种断案方式:一种通过推理分析,搞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另一种则是借助鬼神的力量勘破案件。包公在查案之时,经常是冤魂诉冤,又或是神灵托梦,他甚至不用通过调查取证便能锁定凶手。

《龙图公案》第六十四回《聿姓走东边》中,包公在审张汉奸杀兄嫂一案时,得到一个卦辞:“聿姓走东边,糠口米休论。”谜底是“建康”二字,包公便认定在建康驿一带必有蹊跷。后来因为窗外突现黑猿,包公便推断犯人姓袁;因蜘蛛从梁上堕下,食了案卷中的几个字,便怀疑凶手姓朱,但是嫌疑人并无姓朱者,只有一人名叫萧升,包公又想到蜘蛛又称蛸蛛。就这样,包公一路开挂,侦破了案件。

这时,包公形象已经“黑化”了,样貌八分像鬼,二分像人:“降生之日,面生三拳,目有三角,甚是丑陋十万,相貌异样。”在古代,长的丑是一种天赋的神性特质,这说明包公已经是半人半神了。白天断人间案,晚上判地府案。

在老百姓心中,神毕竟比皇帝大。这样的包公形象虽然不真实,但给了百姓一个希望:不用依赖法律条文(因为这些东西在现实之中往往不起作用),就能得到公平;不用经历烦琐的审讯程序(因为这些东西往往害得百姓家破人亡),就能得到正义。换句话说,在一个世道沉沦的年代,人们需要神,而不是人。

到了清代,包公又变回了人。这个时期的代表作品是《铡美案》《铡包勉》《三侠五义》等。

在《三侠五义》中,包公变成了我们熟悉的黑脸,但他的能力大大弱化了。第二十回庞太师因为包公斩了他的儿子而怀恨在心,于是请了法师来暗害包公:“只见包公坐在椅上,身体乱晃,两眼发直,也不言语,也不接茶。包兴见此光景,连忙放下茶杯,悄悄问道:‘老爷怎么了?’包公忽然将身子一挺,说道:‘好血腥吓!’往后便倒,昏迷不醒。……躺在床上,双眉紧皱,二目难睁,四肢全然不动,一语也不发。……谁知一连就是五天,公孙策看包公脉息渐渐的微弱起来,大家不由的着急。”要不是展昭杀了妖道破了阵法,包公恐怕就要去地府判案了。

包拯与公孙策。图源:影视剧照

此时的包拯依然是清正廉洁、铁面无私的平民救星。然而,他会像一个俗世才子般谈恋爱,会像一个老成官僚般计算前途,甚至不敢和皇帝硬刚,其胆气比起宋人笔记中的包拯都弱了许多。

或许,至高无上的皇权通过权力的毛细血管,已经渗透进了民间世界,毒杀掉本就不合规矩的血性。

04

在帝国的秩序里,历史属于掌权者,批判属于士大夫,“处江湖之远”的百姓无法言说自己。包公的故事,就是他们微弱的呐喊。

何为清官?

人们首先会想到不事权贵、刚直不阿、两袖清风这些字眼。然而,仅此而已吗?

在元杂剧《窦娥冤》中,为了收取“诉讼费”的太守桃杌,下令处死窦娥。可是,桃杌作出错误判决的根本原因是什么?没有证据,能力不足,急于判决,并不属于有意制造冤案。而窦天章能够平反冤案,主要依靠窦娥死去时的六月飞雪,以及他和窦娥的父女关系。虽然一些官员没有大恶,但是他们的平庸也是一种恶。

窦娥冤。图源:影视剧照

清官之清,有“清明”之意,也就是智识必须过人。可是古代社会能够回应老百姓这种期待吗?

就拿《灰阑记》来说,马员外的大老婆与赵令史合谋毒死了马员外,反诬陷是小老婆张海棠下的毒。因为害怕张海棠的孩子分遗产,所以大老婆谎称这个孩子是自己生的。案件到了开封府,包公心想一个小老婆如何能强夺正宫之子?于是他用石灰撒了一个圈,让孩子呆在里面,命令张海棠和大老婆各执孩子一臂用力拉,看谁能把孩子拉出来。张海棠心疼孩子不愿用力。包拯根据这一情况,判断出谁是真凶。

智力是解决问题的第一要素,但是这种智力是非专业化的,不可复制的。假设再次发生类似的案件,小老婆爱子心切,心想自己死了,儿子也必然活不成,于是发力抢夺回孩子。那么这个案件要怎么判呢?

而且,在官场“兵行险着”是大忌,一旦落人口实就完蛋了。包公之所以敢这么做,只是因为他是包公,人们预设他必然能够躲避流言的中伤。假设一个贪官拥有了包公这样不怕流言蜚语的超级待遇,他完全可以用这种不专业的方法制造大量的冤假错案。

一个案子的正确解决,需要超群的智力,同样也需要这种超群的智力是由好人使用。

传统帝国的逻辑是这样的:用最少的人力,去维系广大疆土的稳定。一个勤政的父母官,往往同样也要担任刑警、法医、侦探和检察官的角色。但是,人力终有穷时。官员只能依靠常识和非专业化的智力,努力调查分析案情,付出大量的时间来找寻真相。

然而,他面对的是一个“讼氓满庭闹如市,吏牍围坐高于城”的世界,一天能够处理的案件实在有限。如果他在一个案子上耗尽心力,那么其他案子很可能就只能敷衍了事。

最重要的是,他一旦有了错误,如果上面没人保的话,很可能就被一撤了之了。没有人在意他是故意犯错,还是无心之失。帝国的逻辑再次发挥了作用,中央没有精力来复核所有地方的案件,除非它事涉谋反,于是换个人上就是一种最经济的选择。

一个官员无论再聪明、再勤奋,都无法突破制度的窠臼。

所以,包公才会化身成神。

明镜高悬之下的包公。图源:影视剧照

05

面对惨淡的历史现实,平民的出路只有三条:一是忍耐,二是造反,三是盼望清官。

包公的故事,像是一出廉价的喜剧,幻化出仁爱的社会、廉洁的衙门,满足人们的幻想。又像是一个恐怖故事,脸朝黄土背朝天的黔首们,孤单地面对整个官僚体系的压力,一个接着一个被吃掉。

包公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官,但是包公的信仰在那个时代只会培养奴隶的人格。因为一个清官再怎么爱民,他和百姓都不是一类人。

假如官府不能带来光明,那么处于草莽的侠客呢?他们逍遥于法律之外,很难被官府管束,快意恩仇,以武犯禁。一部 《水浒传》讲的就是一个从江湖英雄到朝廷鹰犬的故事,见人杀人、见鬼杀鬼的好汉们只反贪官,却不反皇帝,实在可笑。而且,侠客也是珍稀人物,梁山好汉里开黑店、劫客商、吃人肉的行为不胜枚举,他们杀的人里面又有多少无辜之人呢?

在《三侠五义》中,清官和侠客实现了合作,一个代表官府的正直,惩治邪恶;一个代表江湖的道义,替天行道。

“南侠”展昭。图源:影视剧照

若是清官和侠客还不能解决,那就祈求神明吧。

包公故事里无处不体现报应二字。杂剧《认金梳》里面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感圣君与咱雪恨,这的是有青天报应昭彰。”

在《陈州粜米》中,陈州连年发生灾荒,导致百姓流离失所。本该赈济的权贵趁机中饱私囊,还打死了无辜灾民。然而,法律对权贵却无可奈何。正如戏文中所说:“我是那权豪势要之家,累代簪缨之子,打死人不要偿命,如同房檐上揭一个瓦。”

于是,包公出现了,说“总见的个天理明白”,还让死者之子“手报亲仇”。罪犯遭到了报应,天理得以伸张。其实,包公手持着皇帝御赐的尚方宝剑,这才是真正的“天道”秩序。

《龙图公案》中还有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地主姚某,平日里积善布施,修桥补路,可是养出了一个不肖子孙,倾家荡产。与之相反,有一个皇家宗室赵某,侵占他人田地,强夺别人妻女,却养出了一个好后代,家族蒸蒸日上。姚某死后不服,状告包公。包公说你行善是为了沽名钓誉,而赵某为恶实际是家奴干的,于是判那个家奴下油锅。

如此报应,真是耐人寻味。

以上种种,并不是说包公故事毫无意义。现实中没有其他更好的替代时,或许唯一的出路就是幻想出一种正义。尽管这种说法听起来很“不道德”,但这就是生活的真理。

直到有人一语惊醒梦中人:这世上没有救世主。那时,传统帝国已经落幕,新的世界到来了。

参考文献:

杨国宜:《包拯集校注》,黄山书社,1999

无名氏:《龙图公案》,岳麓书社,2004

杨绪容:《包拯断案本事考》,《复旦学报(杜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

陆林:《包公艺术形象的早期塑造——宋金笔记、话本、杂剧摭谈》,《中国典籍与文化》,1997年第3期

姜畅:《从“神”到“人”——浅析<龙图公案>和<三侠五义>中包公形象的演变》,《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

徐忠明:《传统中国民众的伸冤意识:人物与途径》,《学术研究》,2004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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