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参与医药广告制作监管加强!此地医院巡查来袭

老夏的笔记本 2024-07-25 15:09:05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大型医院巡查实施方案(2024-2026年度)》明确指出,社会办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应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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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上海市大型医院巡查实施方案(2024-2026年度)》(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分批次、按年度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重点关注医院党建、行风建设、运行管理三个方面(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

图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方案》指出,巡查工作需与医院评审、绩效考核、党建工作质量评价、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以查促改、查改结合,不断改进医院工作,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01|巡查范围

《方案》表明,本次巡查范围原则上为全市范围内所有二、三级公立医院、妇幼保健院,不含国家卫生健康委委管医院、部队医院。社会办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

02|巡查安排

《方案》指出,本次巡查分批次、按年度开展,三级综合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三级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天。

《方案》计划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巡查工作,具体巡查计划另行下发。巡查总体计划如下:

03|巡查内容本次巡查主要围绕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三个方面。

行业作风建设

在行业作风建设方面,上海市相关部门将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以下为《方案》节选):

是否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领域,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内部监管体系。

是否建立完善行风考核结果运用评价机制,将行风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等参考依据。

是否建立健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惩戒和整改闭环机制。

是否制定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九项准则”和廉洁从业行动计划的具体办法,完善切合实际、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集中整治工作是否做到思想发动、自查自纠、线索移交、问题核查、组织处理、机制建立“六个到位”;是否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是否做到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严管厚爱、宽严相济,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工作。

是否加强对接受商业提成、参与欺诈骗保、实施过度诊疗、违规接受捐赠、泄露患者隐私、牟利转介患者、破坏就医公平、收受患方“红包”、收受企业回扣等违反“九项准则”和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管。

是否建立完善覆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要药品耗材、大型医疗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项目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和监管机制,并做好问题处置和持续改进。

运行管理

在运行管理方面,上海市相关部门将围绕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巡查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相关国家政策等措施落实情况,包括(以下为《方案》节选):

是否按照《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对医务人员利用职业身份参与医药广告的制作、发布或“直播带货”等变相发布广告行为的监管。

是否按照平安医院建设要求,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和智慧安防建设,完善并落实接诉即办等患者投诉管理机制。

是否建立健全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的预算和绩效管理。

是否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开展有效的预算绩效监控和纠偏,客观公正开展绩效自评和整改工作。

是否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落实《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建立并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价、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自查等价格管理制度。

是否落实“两个允许”,实行绩效工资管理,采取制度安排,确保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相关部门对大型医院进行巡查,旨在全面了解公立医院在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院运营管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保证医疗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方案》指出,后续将通过巡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短板弱项,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措施,以不断改进医院工作,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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