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读者反映称:沈阳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设多家分支机构、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销售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承诺固定收益,涉嫌非法集资。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沈阳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3日,注册资本29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丹,经营范围:非金融资产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形象设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公开销售理财产品显然不在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
记者检索发现,有公开发布的理财收益表,并附言“国信资产给您稳定的收益”,还有“国信股权产品……周期8-10个月,年化收益20%,现售卖门槛低但份额少,感兴趣的投资伙伴可以联系我”引流的宣传语,类似的公开宣传还有很多。很显然,年化收益高达20%的理财产品很难让人不动心。
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显示:2006年7月国信资产前身沈阳嘉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立,2013年10月兰州国信商品交易有限公司成为西部商品交易所第107号会员单位,2016年6月兰州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名并进入私募股权市场,2018年4月沈阳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并开始迈向集团化管理;7家分公司分别为和平分公司、大连分公司、皮口分公司、杨树房分公司、本溪分公司、济南分公司和辽阳分公司。
记者走访国信资产各分支机构,发现宣传方式各有千秋,有的通过沙龙会为投资人讲解理财产品:“我们公司现在目前有三大类的主营项目,首先是这种固定存款类、股权类,还有一个是影视投资类。我要给大家介绍的项目是,公司能够保证你本金安全的基础上比银行多一些收益。我们拿到手的产品是100%安全,安全性是非常高了,我们这个产品是来源开源证券的无锡中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购买。个人起投金额是10万元起投,以1万元为递增,合同书拟定期限是12个月,退出时间是按照合伙期限结束后,按照出资比例一次性发放本金及收益。
我们按照出资金额会给大家一个保底的收益:10万到50万之间给年化7%的一个保底,就是意味着你本金安全的同时我肯定能保证你挣到7%的一个收益,50万到100万是7.5%,肯定得高一点儿,因为你本金多,100万以上的年化是8%,这样的话我们在合同上也会是这么提现,就是保本保收益的一个项目。这个项目是保证你能最少年化7%的同时有可能拿到20%,这样的话属于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变相告诉你公司在承担这个风险,出现问题的话公司会承担风险的话,客户本金和收益一定一分都不会少的。”
“5万起投的属于固定存款类的,总募集资金450万,如果到期有人不想存了,把钱取出来,我们就可以加入这个5万3个月,固定收益是875元,按照现在这个利率算的话,我们三个月就能完成你在银行一年的利息了。”
国信资产分支机构门前伫立着易拉宝公开宣传:固收类理财,基准业绩6%-9%,收益固定、周期灵活、稳健有保障。股权项目项目名称为泰兴科技股权融资计划项目,基准业绩8%-25%,项目简介:泰兴科技成立于1990年,注册资本2645.05(已实缴)。是国内细分领域龙头企业,所生产的分子机氧化铜、氧化亚铜市场份额占比第一。所涉产业在“十三五”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内,市场前景大。项目优势:收益可观、周期短、新兴产业增值空间广阔。
记者发现,投资人购买泰兴冶炼厂有限公司股权项目理财,签订合同并收款的企业分别是沈阳贞信饶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贞信礼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贞信荣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沈阳贞信正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工商信息显示,这些公司都是沈阳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沈阳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产品基本信息显示:产品名称为国信量化择时优选计划(有限合伙),5万起,以万的整数倍递增,自认购日起(T+1日计息),一次性发放本金及收益。投资收益3-12个月,收益7%-10%。
国信资产的量化产品也就是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合同为《大连国信增盈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甲方是大连国信增盈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是投资人。投资人资金直接打入大连国信增盈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账号,合同里约定固定收益。
工商信息显示:大连国信增盈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0年11月26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吴丹、合伙人吴丹和梁川。
有限合伙基金项目产品名称为杭州贞信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万元起投,以1万元为单位递增,合伙期限拟定12个月,退出方式:合伙期限结束后,按出资比例一次性发放本金及收益。投资预期年化收益率:10万≤出资金额<50万预期年化收益率7%、50万≤出资金额<100万预期年化收益率7.5%、100万≤出资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8%。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时间为合伙期限结束后,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后进行分配,如总收益超出预期的,投资人可按照其投资比例分配该部分收益的20%。
杭州贞信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显示协议甲方是杭州贞信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是投资人。公开信息显示:杭州贞信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4年5月6日,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张晓龙,出资额1000万元。合伙人是张晓龙和梁川。
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沈阳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设多家分支机构,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销售固定收益理财产品,资金流向旗下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2024年11月19日,记者来到沈阳市和平区北约客置地广场26层采访,前台告诉记者,领导都不在,随即留下问题表示会转达。截至发稿,并未收到回复。本报会持续关注此事后续进展。
来源 | 中国企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