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年轻漂亮小姨子宋女士以被姐夫强奸为由索要300万赔偿

行知学园 2022-12-15 16:42:07

人常说,姐夫小姨子,有理说不清。在现实生活中,两人的关系,说近就近,说远就远。常有雾里看花之说,稍一不注意,就会引火烧身。

杜先生因与妻子感情不合,离了婚。在离婚之前,杜先生曾对小姨子宋女士讲过“有困难可找他帮忙”。正是这句话,让宋女士记在了心间。后来,宋女士要求姐夫杜先生利用职务影响力为她承包工程提供便利。杜先生考虑到小姨子宋女士既没有建筑公司,也没有做工程的实力,回绝了她的请托。对此,宋女士十分不满,多次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纠缠杜先生。

杜先生因不堪小姨子的骚扰,一气之下将她拉黑了。宋女士见姐夫杜先生不愿帮自己,便多次到杜先生所在的工作单位采取静坐的方式给杜先生施加压力,要求“借钱”,并威胁“不‘借钱’就将杜先生强奸过她的事实曝光。杜先生担心影响太坏,迫于压力只好答应借给宋女士10万元。

这10万元,是杜先生通过一位亲戚李先生转给宋女士的。杜先生说,自己也没办法,小姨子宋女士这样搞,本来没什么事别人都认为有什么事,这对他的形象有很大的损害,他是个很要面子的人。哪曾想,得到这10万元钱后,宋女士便一发不可收拾,“缠”上了杜先生。又陆续要了23万元。宋女士仍不满足,无奈之下,杜先生便请来前妻等人帮忙劝说。然而,宋女士又开口要买车买房。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杜先生支付给宋女士80万元后,小姨子宋女士不再骚扰杜先生的工作和生活。

之后,姐夫杜先生通过中间人分多次给了宋女士80万元。宋女士拿到80万后,踏踏实实消停了一阵子。不过,好景不长,杜女士的老毛病又犯了。她还是想向杜先生再要一笔,杜先生不愿意。宋女士就在姐夫杜先生工作的单位门口发传单,宣传“姐夫杜先生是个强奸犯,强奸过自己”。后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宋女士被警方行政拘留 7 日。

拘留期满后,宋某变本加厉在杜先生单位抛撒传单 20 余次。每次抛撒传单数百上千张,并在抛撒传单后用多个电话号码给杜某打电话、发短信恐吓杜某,给杜先生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后来,杜先生调换了工作岗位。宋女士得知后,继续发短信恐吓杜先生,称杜先生不给其钱财便去他的新单位抛撒传单。杜先生因惧怕小姨子宋女士的行为给自己在新单位造成不良影响,又一次找前妻帮忙劝宋女士。

这一次,宋女士一开口便是 187 万元。无奈之下,杜先生又给了小姨子宋女士 20 万元,随后便警方报了案。就这样,短短的4年时间内,小姨子宋女士为满足自己私欲,向姐夫杜先生敲诈钱款共计 300 万元,其中既遂 133 万元,未遂 167 万元。宋女士说,姐夫杜先生给她的133 万元,她给自己女儿读书花了几十万元,还存了几十万元准备用来养老,生活开销也花费了一部分。" 她称,这些钱是不会退还姐夫杜先生的,这是自己应得的。因为在年轻时,姐夫杜先生强奸过自己,给她造成了创伤,他应该给自己买房子和车子。

宋女士认为姐夫杜先生,应该给她补偿 300 万元,这是她心里数。至于小姨子宋女士口中所说的 " 强奸 ",杜先生矢口否认。杜先生坚称,自己与小姨子宋女士没有任何情感的纠纷,更没有任何经济纠纷,她的真实目的就是要敲诈自己。法院审理认为,宋女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300 万元,其中既遂 133 万元,未遂 167 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法院以宋女士犯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宋女士不服判决,以原审量刑过重提起上述,请求二审从轻处罚。

二审期间,姐夫杜先生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刑事谅解书》,表示自己相信宋女士已经认真悔罪,对宋女士予以谅解,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改判宋女士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算“数额较大”。

诈骗罪是指,诈骗行为人完全虚构事实、无中生有,根本不具备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

具体到本案中,宋女士多次以“被强奸”为由向姐夫杜先生索要钱款300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人常说,心中无邪念,不怕鬼敲门,然而,杜先生究竟强没强奸小姨子宋女士,这只有他心里最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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